酒后滋事还袭警,你不能这样!
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务期间,一些人酒后忘乎所以,不听劝阻甚至袭警。近期,昌平警方就办理了两起酒后袭警案件,让我们一同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01
10月18日晚,平西府派出所接报警称:在北七家镇一餐厅内有客人醉酒滋事。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周某酒后在店内滋事,民警对周某进行劝阻期间,该人情绪激动,对民警辱骂,并用脚踢辅警腿部。后民警将周某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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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1月15日晚,松园派出所接报警称:在昌白浮泉路有一名男子倒地。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醉酒男子王某核实身份过程中,该人拒不配合工作,推搡民警并对辅警辱骂殴打。后民警将王某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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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会同昌平公安分局立即启动维权工作机制,对案件介入指导,全程督办。现周某、王某因涉嫌袭警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法条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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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