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17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审包括“独枭”陈家驹在内的非法集结罪一案。由于陈家驹与同案一名救生员已“弃保潜逃”,法官判令要求法庭下发拘捕令并且充公两人的保释金,其它7名涉案被告不准离港。

陈家驹(图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北京日报客户端报道,“港独”组织“港独联”召集人陈家驹于上月初“弃保潜逃”,他与另外七男一女,涉嫌于去年6月9日港岛暴乱中在湾仔一带集结,被控非法集结罪。

案件17日再审时,控方透露,除陈家驹外,同案一名救生员也在本月初疑“弃保潜逃”,要求法庭下发拘捕令并且充公两人的保释金,同时下令其余7名被告不得离港。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8月24日再作审前复核。

该案今年初首次提堂时,涉案人员的担保条件均没有离境限制。然而6月4日,“独枭”陈家驹被发现并没有到警署报到,追查之下才发现陈家驹已飞往荷兰。控方透露,查阅入境处记录发现,陈家驹及救生员李迪泓分别在6月4日及7月7日离港,之后再无入境记录。所以,要求法庭颁布拘捕令,并增加其余被告的担保条件,下令他们不准离境。涉嫌此案的其他被告昨天在答辩时,均否认控罪。

陈家驹玩“消失”早露端倪,他的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几乎每天都有更新,但到今年5月26日突然停更,直至6月6日才突然上传一段影片,疑为故意上传短片以掩人耳目。

陈家驹6月28日在脸书账号发文承认自己已离开香港。他还呼吁其他同伙在英美公布“逃走方案”时选择离开。

陈家驹是继乱港分子黄台仰、李东升等人后,弃保潜逃又一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