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官渡检察院共受理审查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0余件,决定实施救助10件,救助金额近65万元。6月30日,检察院对救助的10个家庭发放救助金。2011年开始,官渡检察院开始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10年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0余件,发放救助金近700万元。
据了解,2011年,官渡检察院首开先河,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尝试性地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成功办理4件救助案件;2012年,率先建立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内部工作联系机制,增强工作合力;2013年,率先与人民法院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联系制度,拓展案源;2015年,尝试性地成功办理民事侵权被害人救助案件8件8人,扩展救助范围;2016年,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件,救助金额历史性地突破百万元大关,达到105.8万元,不仅救助件数创历史新高,救助对象和范围大大拓展,其中对两件存疑不捕刑事被害人成功实施救助,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例;2017年,着力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矛盾化解,对公检法三个诉讼环节的12件涉法涉诉信访局积案被害人集中开展专项国家司法救助,取得突出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8年,聚焦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专项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集中对五名未成年受害人及其家庭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2019年,以“协调社会实践保障、解决教育困难”的其它救助方式方式对年仅10岁无人监护,流离失所的少女开展了国家司法救助,这是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以来,官渡检察院办理的首件以其他方式救助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这也是全市检察院、乃至全省检察院的第一例。
2013年4月,位于官渡区玫瑰湾附近两个粮油店商家因为生意纠纷发生争吵,并大打出手。其中一商家张某某用锥子刺伤了翟先生,导致翟先生造成十级伤残,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粮油店也不得不关门。
8月,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赔偿原告翟先生经济损失34600元。申请强制执行后,由于被告人经济状况不佳,无法承担相应赔偿。
一边是无法承担赔偿的被告,一边是家庭困难,只能靠打零工来养家糊口的原告。虽然张先生的户籍所在地不在云南,但全家都在云南生活,面对这样的困境,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到翟先生租住在昆明的家中走访,了解情况,积极为这个家庭申报司法救助金。
30日,48岁的受害人翟先生来到救助金发放仪式,领取了3万余元的救助金。翟先生表示,对于他现在的家庭来说,3万多的救助金能够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有了这个钱,他想着做一点小生意,重新开始新生活。
2016年9月,代女士和丈夫贷款5万元经营液化罐生意,本想着只要吃得了苦,日子会慢慢好起来。谁料,3个月后,丈夫就因车祸离开人世,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的难全压在了代女士肩头。
在事故发生后,交警判定肇事人罗某某负全部责。2017年,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定罗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保险公司赔偿12万的死亡赔偿金和医疗费,罗某某赔偿受害人家庭31万余元,被告人翟某某赔偿受害人家庭21万余元。
但申请强制执行后,两个被告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翟某某甚至下落不明。导致被害人家属未取得相应的赔偿金。
丈夫走后,液化气罐的生意也关了门,家中的母亲也因儿子离世一病不起,12万的赔偿早已用于支付丧葬费、律师费等费用,家里还有在上高中的孩子。拮据的家庭只能靠代女士一人供养,有时连生活费都要向亲戚开口借用。
针对代女士的家庭情况,官渡检察院决定对其进行实施救助,为这个家庭申请了1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这也是官渡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司法救助金额最高的案件。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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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李 伟 责编:熊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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