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机制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人员省内安全流动等事项通告如下:O网页链接
欢迎新用户
o p

正在加载,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