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在中国大陆,违规养狗实在太多。像藏獒,大丹犬这样凶猛的狗,有的一养就是四头,美其名曰:“四大金刚”。遛狗时,狗主人在后面压阵,四头猛犬在前面开路,好不威风!人们躲得远远的,都害怕咬住自己。不是有一位身高1米8的游泳教练被恶狗扑倒,咬得遍体鳞伤吗?不是有一个3岁的小女孩,被藏獒一嘴咬断了喉咙吗……攻击性强是猛犬的天性。事实上,许多饲养的烈性犬是没有证件的,也没有定期注射疫苗,谁不害怕呀?
而把人咬成重伤,才罚狗主人三、五千元,实在太少,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因为年收入50万以上的家庭多了去了,一些人甚至以养恶犬为荣,区区几千块算什么?有一位妇女,丈夫是警官,可能是狗仗人势吧,她养的狗很凶,每年都要把人咬伤,她的狗常常不拴着。每次要她赔偿,受害人都要说好几次,她很赖,只给医药费,说话难听,脸色难看,好像受害人是乞丐,来沾她的光。
“狗狗满街遛,人人躲着走。”在一定程度上,狗比人金贵,惹不起敬而远之,狗满为患啊!
那些没有证件的狗,不能有效监管的狗,伤人成性的狗,还是打死了为好!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调查下狗主人有没有办证,如果没办证,建议养一条猎犬,或者两三条猎犬,等他遛狗或者出门就放狗咬,反正是狗咬的,我们也只赔偿医药费,然后再告政府不作为监管不到位,因为养狗办证这早都有规定性文件。
在狗咬人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让狗去报仇是最好的办法,毕竟这不犯法不是吗?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首先我们必须确认一点,就是在人类本位主义的法律和道德标准之下,任何非人类的权益都不能大于等于人类的权益。如果你认同这一条,我们再接下去谈

现在网上自称动保的,除了一部分真正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实际上绝大多数算是“萌物保护主义者”,也就是只保护自己觉得萌的东西。无论这个东西是猫狗还是兔子、仓鼠、雪豹、蝾螈、蜥蜴、眼镜蛇、壁虎、蟑螂、知了、鸭嘴兽、腔棘鱼还是草履虫,这个本质都没有改变。他们不会为自己不觉得萌但却珍稀到需要国家贴保护标签才能留下多样性的动植物摇旗呐喊,所以他们的诉求,说穿了就是一种“自私”,也就是被网络放大了声音的个人诉求

那么为什么猫狗爱好者和小动保能影响力那么大,其中极端派甚至可以在高速上拦车危害公共安全而事后被处罚的极少或者量刑不符合其行为的危险程度?这实际上是由这个团体的阶级性而决定的

如果你看到“阶级性”两个字就关了,那么恭喜你,你和那些人一样愚蠢而不自知。阶级分析从来都是应对复杂社会问题的一个基础分析要点,是让我们能客观的看待事件本身矛盾来源的重要切入角度。如果你看到这句话,从而对阶级分析还有那么一丢丢兴趣,那我们接着往下看...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如果不是疯狗,不是被虐待的狗,而是正常主人饲养出来的狗,正常情况下这种惨烈的场面我没见过。如果狗有问题主人应及时处理,如若发生此类事件,主人应付全部责任!
还有另一种情况,一些人是讨厌狗的,对狗主动发出恶意攻击,当动物面对危险和威胁时,做出攻击行为也是正常反应。
人类虽然是地球的主人,但不能为所欲为随意攻击其他生命的生存权。对于现在的社会乱象,加强监控管理,让事实明亮于众人之前,也许是一个办法。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不够,处罚轻了,还有人违反。
要知道,狗狗是主人养的,狗伤人是主人没有管理好狗,假如出门给狗戴上嘴套呢?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了?
再一个狂犬病是目前人类无法攻克的难题,假如狗咬了人,虽然外伤好了,病菌存在体内潜伏呢?假如有一天突然病发人死了呢?谁为他负责?
这是要命的问题,区区几千块钱,大家怎么会重视起来呢?
应该把狗伤人隐患提高到一种高度防御的级别。比如,养狗要买保险,保证对伤人事件的绝对赔偿。比如,养狗出门必须具备什么样的防范措施。比如,主人要代替狗狗接受什么样的惩罚。
并不是针对养狗人士,我也养狗狗,请大家提高警惕,宠物毕竟是动物,总避免不了有野性泛滥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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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狗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现在在城市里不文明养犬已经引发不少矛盾和问题,比如遛大型犬不牵绳,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不处理狗屎,使得整洁优美的街道小区变得肮脏,不顾警示和规定,到公园遛狗,真是大煞风景,如是等等。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养犬人管理,最好从立法上限制城市养犬。其次媒体要加强文明养狗的宣传,对不文明养狗的行为进行批评和鞭策,形成文明养狗的强大舆论氛围。三是公园小区街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养犬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四是广大市民要对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抵制,敢于表面态度。五是提高养犬人的文明素质。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谢邀。
文明养狗,单纯指望养狗人士的素质与觉悟提高是不现实的,只有狗主人为自己的不道德、不文明养狗行为付出成本与代价,才能够实现养狗文明。
但单纯加强法制规制也不能触及问题根本。执行端必须要跟上来,但往往面临的窘境是成本大,效果差,难持续。
例如南京市曾经出台过《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并结合当地公安局的“慧治安”系统,对不文明的遛狗者进行处罚,但处罚金额只有20元,对狗主人不痛不痒,还耗费了很大的公共资源;而对于部分社区养狗人士还会采取错开遛狗时间甚至将遛狗场所换到地下停车场等手段规避监管。
或许即将到来的Lot风口会为规范养犬行为提供新的解决思路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我认为饲养动物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就是可以养的。但兽性难测,在公共场所对自己饲养的动物不加以约束,就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一旦造成危害后果,就必须严惩! ​
这事知道了,一对倒霉的母女,还有一个恶毒的狗🐶的主人,这对母女大夜里去,楼顶层去取,晾晒一天的衣服,没有错,这个顶层是公用的,方便居民晾晒衣物使的,那个狗🐶主,不应该,把他养恶犬,放在那里,还不拴好了,那个狗🐶主,你为什么不把狗🐶拴好了,那是公共场合,不是你家的,还有那对母女,被恶犬伤害的时候,那个恶犬的主人,看见了,为什么不管不顾的,什么意思,而后,让其恶犬主人赔偿的时候,你就付治疗费,3000元,你怎么好意思呢,还说,爱哪告哪告去,你有什么理由,这么无视法律,你要是活够了,干嘛,去害,无辜的母女,警察应该,将恶犬主人,抓起来,判刑,在多罚钱,那个可怜的母亲,怕,咬到女儿,把女儿推出去,让自己,让恶犬使劲咬自己,听者流泪,母爱的伟大,那个恶犬之主,没人性,使在可恶,希望,社会人肉他,法律严惩他,我们,无辜百姓,都恨上恶犬之主了~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养狗人应该教狗做一个好狗,狗眼看人低,是冲主人的面子干的,主人平时高大看别人以就高大。

论平时宠得耍欢地厉害,那就让狗教你怎么做人了。狗性好时做好人,狗性不好时就做个坏人。每天服务铲屎拉绳做不好,人以看不起你。

所以养好狗是一个重大事情,关系到自己喜欢的幸福。以关系到近邻亲朋的安危。

狗随人意才是个好养狗人,每天出门你在后拼老命拉着,前面的狗,拱背滴口水翻眼珠子的拼狗命的往前挣,那狗不养得要命么?何来乐趣,迟早惹事儿。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我觉得这处罚太轻了,狗不懂事,但狗主人呢?人驾车因操作不当致人死亡或重伤还要接受刑事处罚呢,只没收车或者报废车有用吗?作为养狗的主人,必须要按刑法来接受处罚,你不看管好自己的狗,就有必须接受为狗承担后果的义务和责任。为什么狗伤人事件频发,就是因为这犯罪成本太低!就像有的博友说的,如果对谁有仇,是不是就可以任狗狗取咬仇人了?那这狗狗就是作案工具啊!所以必须重罚才行!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首先对杨女士的赔付没说,比如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后期疗养费等等。其次,养狗男应该刑拘,包括对事件的态度。第三,城管罚款是大家看到了又一个和稀泥的执法。养犬管理的力度应该加大,人多密集的地区就应该严禁养狗。奇葩规定比如北京,几环之内不许养大型犬,那么其他区就可以养?比如外八区都是小区,满满都是居住空间,人员更多,养大型犬更不合适。执法如同虚设,出事大捞一笔,比如昌平一新型公园,法制宣传园林,设有健步走赛道,锻炼的人很多,公园音响大肆宣传不得宠物入园,公园里不但小犬多多,大狗更多,还不拴链子,都是从门卫的眼皮子底下进园。这就是法治的诟病,执法者的诟病,立法者的诟病。法规制度不应该都是这样一种常态,它应该更严谨。 ...展开全文c
#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我觉得没有合理规范养狗一定要定罪,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想法,针对这一类案件,即使造成他人财产生命损失,最多也是将狗狗安乐死,而这并不能很好严格要求,狗主人去养狗,至人死亡应该定性为过失杀人罪。宠物主人要承担部分责任,宠物在外面一定要有狗绳,而且为了降低这种事情的发生我觉得遛狗区域应该设定,主人要对宠物负责,遛狗时也必须带上狗笼嘴,并且在小区或是周边指定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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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母女小区内遭4条狗围攻#我个人不赞同小区里养狗,和农村不同,农村家家都有院子,可以用铁链把狗拴在院子的一角处,这样也不算太保险,何况在小区里,有关部门应严禁养狗户,像杭州母女被4狗围政,养狗户应该吸取教训,事情不在赔偿了多少钱,这也算是小区里的一种文明,只要母女没什么大碍,养狗主拿个3千5千的你也算有福了。 ...展开全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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