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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一家养貂场饲料车间工人于某和工友贾某吵架之后,发现工友贾某被卷入了搅拌机内。于某明明听到了贾某的呼救声,还到搅拌机口查看了一下,仍然继续按下了搅拌机开关,导致贾某被搅拌致死。近日,于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刑15年。
于某和贾某都是大连庄河一家养貂场的饲料加工车间工人,负责饲料加工工作。这家养貂场饲料加工的日常工作流程为:每日早上3时许工人到车间加工喂貂的饲料,一个半到两个小时内饲料加工完毕,然后开始分配貂食,饲料分配完毕,贾某和于某负责清理搅拌机内余料。两人经长期配合形成清理搅拌机罐体内余料的分工及流程为:于某站在搅拌机的平台上用铲子将罐体内两侧余料清理到搅拌机底部,贾某进入搅拌机内用铁锹将余料由后部向前推到出料口附近,于某从平台上下来再到出料口用铁锹将余料扒到1号传送带上或饲料车内。搅拌机内残余饲料清理完毕后,于某、贾某同车间的其他工人一起到食堂用早餐,餐后二人再一起用水枪清洗搅拌机及打扫地面卫生,此时才可以启动搅拌机。二人合作清理搅拌机长达9个月。对于上述流程已经非常熟悉了。
2017年9月5日早晨,于某和贾某再次到饲料车间开工,两人因为工作琐事发生争吵,之后两人继续工作。清晨5时30分许,饲料加工并分配完毕,于某和贾某开始清理搅拌机。而此后发生的事情残忍又诡异——于某站在搅拌机的平台上用铲子将罐体内两侧余料清理到搅拌机底部,贾某在罐内用铁锹将余料由后部向前逐步推到出料口附近。后于某从搅拌机的平台上下到地面走到出料口附近的开关处,按动搅拌机正转开关。贾某一声尖叫后,被卷入了搅拌机。
于某立即按动搅拌机正转停止开关,并到搅拌机内查看贾某,发现贾某受伤。于某没有施救,反而又再次返回地面按动搅拌机反转开关,搅拌机内的贾某被绞切死亡。经庄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贾某系前钝性外力作用头面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于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又被批准逮捕。
于某辩解称,自己在开启搅拌机开关之前喊了“有人吗”之类的话,但是没人回应,其以为贾某去上厕所了,就启动了开关,不是故意打开开关。其辩护律师则认为,于某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的搅拌机工作流程严重不规范,与本案的发生关系重大。于某的主观态度应该是过失,不是故意犯罪。于某是在工作中,未安全操作,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构成的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庄河市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于某在工作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经查,案发前,事发养貂场虽无书面的搅拌机清理流程,但于某与被害人贾某在长期的工作配合过程中已形成了较为固定的操作流程。在案多名证人证言亦证实,贾某受到伤害后就躺在搅拌机罐体内的出料口前,当时罐体内仍有很多余料没有清理,出料口处仅有少量余料被扒出,说明余料清理工作并未完成。此时,于某应继续完成将贾某推送至出料口的余料扒出的工作,而不是去清洗搅拌机。于某始终未离开工作现场,双方配合工作过程中相距很近,其并没有看到被害人离开搅拌机,应当清楚被害人仍在搅拌机内,在这种情况下,其开启搅拌机开关,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致贾某受到伤害的后果,而仍然为之,主观方面应为故意而非过失。
近日,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于某不服提出上诉,后撤回上诉。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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