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翻山越岭调纠纷 踏出沅陵公安“枫桥”路
沅陵县公安局自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来,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翻山越岭调纠纷 踏出沅陵公安“枫桥”路
8月24日,沅陵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社区民警张新好接到了岩罗村驻村辅警张小林的上报称:岩罗村两位村民因赔偿未能达成共识产生纠纷。张新好同志主动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冒着近40度的高温,沿着崎岖小道徒步5公里,翻山越岭到达了岩罗村。炎炎烈日下,汗水已经浸透了他的警服。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翻山越岭调纠纷 踏出沅陵公安“枫桥”路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翻山越岭调纠纷 踏出沅陵公安“枫桥”路
他找到双方当事人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该村村民文某的耕牛把王某东家里非常稀有的不打农药、不施化肥的黄豆吃了。驻村工作队曾经多次就此事进行调解,但双方由于赔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共识。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翻山越岭调纠纷 踏出沅陵公安“枫桥”路
了解到情况后,民警张新好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地进行法律讲解、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苦口婆心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文某当场将赔偿金400元交到王某东手中。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某东拿到赔偿金后又立马交到了文某的妈妈手中,通过民警的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