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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新木:长江大保护生态资源要资本化

2019-08-27 14:58:0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讯(记者 吴婷 曹雪娇 通讯员 耿婷)“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8月27日上午,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来自全国20多位环保和法律专家齐聚一堂,共议长江生态大保护。此次研讨活动由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主办,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行澈环保公益发展中心承办。

作为武汉大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年过七旬的伍新木教授见证了长江的保护与发展。在研讨会现场,他慷慨激昂、言辞恳切的提出长江大保护形势的严峻性,以及立法的紧迫性。

“长江现在病了,病得不轻,而且是系统性危机。长江大保护面临艰巨性和长期性,至少需要50年。”伍新木教授将长江大保护比喻为持久战,告诫千万不能急功近利。他认为,长江生态保护必须是大保护,要依靠系统性治理,要依靠多部门协同治理,靠全社会整体治理,靠早治理,靠源头治理,靠工程性措施和制度创新结合来治理,靠政府和市场化手段结合来治理。

伍新木教授将这种系统性治理称之为治水方式的转型,并指出长江大保护要将生态资源当作资产、当作资本,要赋予它经济功能,赋予它市场化的机制。要将资源占用税写进法律,谁占有资源就需要赋税、付费;要将生态补偿要写进新的法律。

此外,伍新木教授提出长江生态指标不能仅仅是物理性指标,最重要的是生物性指标。水生态系统是否保护好,要以“水鸟飞、蜻蜓停、青蛙叫、百鱼游”为标准。长江水生态保护要实现共抓,干流支流共抓、左岸右岸共抓、岸上岸下共抓。

与此同时,长江生态保护不仅仅是环境保护,也是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自然经济区域,数千里的空间延伸,生产要素跨地区自由流动很大。伍新木教授指出,长江大保护如果是单个企业治理,是治理不好的,生态治理最好要用产业组织联盟方式才能形成活力,形成共抓。

伍新木教授介绍,目前已经形成以华为牵头成立治理联盟。产业联盟方式使企业之间可以形成优势互补,防止环境保护碎片化,达到企业承诺硬指标,形成终身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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