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热评|规范金融营销重在细节和落实
日前,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对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任务分工关于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管相关要求作出具体部署,包括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资质要求、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明确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规范以及明确对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等。
对于金融营销,相信很多人深感困扰。有时候几乎每天都要收到各种营销电话,问你要不要贷款?要不要购买某款保险、理财产品?又或者是恭喜你晋升为VIP客户授信额度上升了……从微信到微博再到抖音,几乎所有的社交渠道,各种互联网金融广告和信息都能跟你“默契”对接。
抛开其中涉及的个人隐私问题以及各种正规的金融产品推销,这种充斥于各种社交渠道的金融营销信息中,往往还夹杂着诈骗以及各种套路贷、高利贷等。比如,大家常说的“714高炮”(指期限为7天或14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其营销对象往往就包括大学生和没有信用记录的人群。在对方无力还贷之后,往往又因暴力催款等诱发各种社会问题。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金融营销则是金融风险传递环节上的一个重要链条。此次四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市场经营主体须在取得相应金融业务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方可自行开展或委托他人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可以说,这是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金融营销活动生存空间的明智之举。
不过,具体到落实方面,还有一些问题有待明确。比如,通知明确了谁来管理、如何管理以及管什么的问题,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并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合作,推动落实对辖区内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及涉及金融的非法营销宣传活动的监管职责。
就笔者了解,现在银保监会负责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地方金融办则多加挂金融监管局牌子负责小贷、P2P等的监管,后续如何整合监管资源,形成立体、高效、有针对性的监管,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现在几乎所有的金融营销活动都在互联网平台和APP上进行,而在这些平台上,相应的金融营销活动往往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其名称中可能根本没有贷款这类明显的金融产品字样。某些和正规金融机构有合作的产品,最终资金流向则可能不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的各种规定(比如必须有消费场景)。还有,一些非法金融营销广告和信息,目前多走流媒体服务,通过算法推送到特定人群,部分金融营销行为则通过网络情景剧插播的形式出现,这无疑给监管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
央行的文件已经发出,但这只是加强金融营销监管的第一步,规范金融营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