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网友在微信圈发出了几张山东法院系统第一届厨艺竞赛的照片,从评委到参赛作品,再到颁奖证书,准备有序,规模宏大。
参赛餐饮作品上,每个精心准备、争奇斗艳的菜肴都不忘打印带上各地法院的名称及作者,以示代表当地法院参加比赛。
参赛是不是目的,还有评比角逐,对优秀作品进行合影奖项。有网站发出了获奖颁奖仪式,发文宣传自己获奖。
要说是餐饮行业单位举办技能大赛,宣传提高自身商业竞争力也就罢了,会标上的“法院系统”让网友们觉得很是刺眼。有网友质疑,人民法院不是以化解社会群众诉讼纠纷,争取多办快办案件,在“每个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职责吗?举办厨艺竞赛、做出耗时耗力价格不菲的精美菜品跟本职司法工作有什么关系?
进而让人不免疑问:究竟参加大会的评委是院领导还是酒店厨师,是否占用了法院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时间?这些花色繁多、讲究色香味俱全的菜品是供应法院普通干警还是用于特殊用途?举办这些大赛的经费开支来自自从企业赞助还是司法经费?
记得曾经有一位省高院法院院长在任内到基层法院调研时说过,“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还要会炒几个菜,今后这项工作要纳入考核机制。”
该院长的逻辑是:“中午饭吃不好,下午工作就不可能干好;中午饭吃不好,大家就不会坚守岗位;如果恰好当事人请客,可能就出去吃人家的了,这事关法院形象,还有腐败之嫌,都是隐患 。”
媒体报道,该院院长此话一出,当地部分地方法院还真积极贯彻落实指示,有的基层法院更是提出,庭长一个月学不会做饭就要调离岗位。
但是,高院院长的理论被发到网上,立马引发热议,被网友和媒体喻为“神逻辑”、“奇葩规定”。庭长本是办案的,跟会不会做饭有什么关系?法院办公经费都是财政保障的,有专门食堂供应,法官都是做饭,谁来办案?后来法院作出回应,称此话言论目的是要求法庭干警吃好中午饭,并提倡庭长会做饭,各地法院考核并未涉及庭长是否会做饭。
法萌君不禁产生联想,既然省法院系统可以举办厨艺竞赛角出各项奖项,那会不会各地中院、各个基层法院为了在以后各界厨艺大赛中获得好名次,在各地各系统内部也举办类似厨艺大赛,会不会出现:“问:法官,我的案件都一年了怎么还没判?答:办案法官被抽调参加厨艺大赛了!”的经典回复?
记得在高院院长爆出“庭长必须会做饭 ”的论断后,媒体纷纷以“不学做饭的庭长到底是不是好法官?”为题展开讨论,论证结果表明,没有一项靠边的规定,可以推论出,做饭与法院、法官的业务工作可以产生联系。推而广之,法院有哪项职责,有必要组织举办什么厨艺大赛?
在目前国家正大力提倡压缩不必要的公务经费、保障民生厉行节约“共克时艰”的现阶段,在各地法院门前立案排起了长龙一号难求、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司法便民提出热切希望的现如今,在各地法院正在大力出台开展便民利民司法举措、集中办案力量投入审判一线、一线法官加班加点累倒病倒一大片的现如今,法院系统举办厨艺大赛,各级法院积极参加,法萌君脑子可能确实不太好使,实在想不出其中的联系。
有网友真是聪明,在朋友圈转发此等大赛照片时,评议到:“司法改革中的重头戏“以庭审为中心”,就是要改变长久以来形成的“公安局做菜、检察院端菜、法院吃菜”的刑事案件格局。现在山东法院率先落实改革方案,以厨艺大赛的形式,督促法官们学做菜、会做菜、做好菜,切实改变以往人们对法院工作“只会吃菜”的错误观念和印象。”
难道真的有此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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