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
男女双方互赠财物很常见,
可一旦感情不在,
赠与的财物还能否追回?
日前,
宜兴法院审理了一起
因网恋分手所引发的
财物返还纠纷案件,
受到人们关注。
2018年10月,胡某与宗某在网上相识恋爱,虽然隔着电脑屏幕,但两人关系不断升温,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11月9日,两人在微信聊天时讨论准备结婚。第二天,胡某就把宗某接到常州,并在商场为宗某购买了一只价值11049元的足金手镯。让人没想到的是,才刚见面的两个人在当晚就发生矛盾,最终决定分手。伤心之余,胡某要求宗某返还足金手镯,并在遭到拒绝后诉诸法律。
法庭上,胡某表示足金手镯十分贵重,是自己作为订婚的财物,既然婚约不成,宗某应当返还。宗某承认自己确实收了胡某的手镯,但其与胡某第一次见面,不可能订婚,所以手镯只是一般的礼品,而非胡某所说的彩礼。
法官说法
END
供稿单位:宜兴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众号ID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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