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去年底超级火爆,后来20亿热搜被删了。很多评论被删,有一些网友被广州公安微博拉黑阻止评论。当时澎湃新闻采访了证人,受害者同事,证人证实死者当时无力动弹非常脆弱,这样一个近乎濒临死亡的人,如何在几个壮汉的严格看管下翻越围栏?是否是凶手 失手致人死亡后制造的假象?疑点太多!死者没有体力跳楼没有能力跳楼,更没有跳楼的动机和必要。为何要删除监控录像,既然不是证据为何心虚删除。既然自己没做亏心事为何删除别人的质疑缩小影响力,在心虚什么?是否想把大罪缩小成小罪? ...展开全文c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 坠亡就坠亡了呗,谁让十三行男子这么愚蠢了,活该!这需要开庭审么?被告又不是不给赔偿费,私下里被告找死亡者的家属主动要求赔偿,既然都说要赔偿了,那还告什么?依照法律处理也差不多就给些抚恤金吧!中国是人口重灾区,死一个不算啥,再说了,这小偷成天的偷东西,死有余辜啊!人家被告又没有把死者怎样啊,就是给关押了么,怕死者再偷啊,不关起来,那咋整呢?这死者是自己坠亡的,还无理取闹的瞎告什么呀!死一百个贼,那才爽呢!只死一个不算啥!希望小偷们都聪明点儿吧,别再偷了东西还坠亡了!🌙☀🎵💤☁💦⚡🔥⭐ ...展开全文c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无论什么样的案子,只要守住初心,秉公执法!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不贪赃枉法,这样的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被害者家属的质疑,警方应该重视,进而认真调查,既要还被害者一个公道,又不能放过任何一个作恶的人!稀里糊涂和稀泥的做法比行凶者更可恶!当然,也不能冤枉好人。从这件事情上来看,被害者家属的质疑可信度应该很高!那么就有可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希望警方能够迅速行动还被害人一个公道,至于那个许姓女子是否是黑社会问题也需要给她还有大众一个明确的答复!这是这个案子最需要的结局! ...展开全文c
按照我个人观 假设 死者 是被人打死 然后利用死者的手中的指纹伪造护栏干抓痕迹 造成坠落逃脱死亡迹象 这样就难查到死者是先被打致死 而非逃跑的痕迹表明 如果死者是以跳楼方式逃脱的话 我觉得 这种机率不大 但有可能 毕竟都是想逃脱被拘禁的情况下 明知在高楼 逃脱下去也知道是九死一生 但是也不完全不可能 应调查 有没有伪造现场假证据 这很关键 调查 是否先欧打致死 死后伪造跳楼脱离假现象等等一系列问题......还有一种 通过 逼迫 或者 [强迫以及欧打导致造成心理恐慌 心理造成想逃脱摆平控制人的视线]的行为 死者是否承认自己有偷拿服装 或者通过 各种暴力 恐吓手段 让死者承认并 发社交交友 APP为证据表明 造成心理障碍等等 就比如有些人没偷东西 但是 一人抵挡不了多人逼迫 欧打的情况下 心理学的话 不管一件事情是不是你做的 以目前的实际现场来分析 判断,大多数就是先认定自己有的行为 毕竟被拘禁 假如不承认 是否还会继续恐吓 挨欧打 还有一个 死者有没有偷服装 这个问题也是关键的重点问题? 在有骨气的人 也抵达不了 现场的多人恐吓 逼迫的行为状况 个人观 莫喷 理智评论 ...展开全文c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被害人就算是做错什么事也可说当面说清楚,女老板就这样带大汉去恐吓人殴打人已经是“兽女”行为,或许当时觉得自己很有面子,现在是一条人命,是有多心狠手辣才能下如此重手对一个人殴打虐待!?甚至还将被害人抛下楼,事后也面无反应,难道就不心虚?此案对主谋人该进行怎样的处理至今未得到明确的结果,这件案情就这样一直被压下去,这事过后也频繁地发生不少类似事件,所以就把这件事不当一回事了吗?就是这样敷衍群众吗??就算最后无足够证据证明是谋杀,一条人命,我看你是否真的是能“只手遮天”!即便法律制裁不了,天会收!! ...展开全文c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过去我们那里有句俗话,说抓窃容易放窃难,意思是你一定要有证据,人证物证俱全,才能打赢官司,如果盗窃死了,那就会倾家荡产,这只是过去的说法,现在把盗窃抓住打了又关了,又说让它逃跑又坠亡死了,抓了难道没用绳子捆绑吗?关住没报警吗?又用私刑吗?法打诸全是不可取的,如果它家反告你杀死了做窃的,那反要坐牢了,做这样的事是要立刻报警的,现在好了,反要赔偿别人了,它也是一条生命,就这样被你们害死了,谁之过呢? ...展开全文c
凡事都有因果,问题在于根源。
个人认为,偷窃行为可直接报警,如果私下扣押实属不妥,我国法律是禁止非法扣押人,另外一方面,如有证据证明盗窃者
身份,那么盗窃者被施暴,扣押人的俩条行为以触犯法律,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是可以受法律惩罚的,另外关于盗窃者逃离过程失足坠楼身亡,如果有证据证明是自己坠楼而没有第二人,那么身亡人责任会稍大,扣押人有一部分责任
总结来看,我希望法庭会公正给双方一个交代,因为法律无情但也公正,被告方可承担一部分责任,身亡辩护方是承担大部分责任的,毕竟不偷窃,就没有后来发生的事 ...展开全文c
不能假想防卫
正当防卫与假想防卫的区别在于: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现实存在;假想防卫中的不法侵害不存在,例如,十三行男子坠亡可能是假想防卫,也可能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与防卫不适时不同。防卫过当,是指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明显的、不必要的伤害,例如,对盗窃行为的伤害防卫的适度为轻伤,但侵害人反抗的例外。防卫不适时,是指提前防卫与事后防卫,例如,盗窃人已被制服,出于解气等目的伤害为防卫不适时。在一体化防卫中,防卫不适时,难以区分。
根据主、客观相-致原则,防卫过当一般认定故意犯罪,但应当减轻,或免于处罚;防卫不适时应一律认定为过失犯罪。十三行男子坠亡,司法机关应认定过失犯罪,问题是,本案的被告对他人非法侵入等行为也有正当防卫权;以防卫过当认定故意犯罪的宣告刑不能大于过失犯罪。 ...展开全文c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谢谢先生邀请!被害人家属可真能耐,想法太简单了,儿子反正都没了,要钱私了,这件事是能私了的事吗?非法拘禁、殴打他人是犯法的。

就算被害人偷了东西,被告人也没有权力非法拘禁殴打被害人,出人命了就变成大事,被害人家属还找被告人家属要钱?这家属脑袋啥做的?

希望开庭能体现公平公正,别的没意见。谢谢!祝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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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
我希望客观事实,对警方通报依然有很多疑问,详见@忆通李劲松律师 的公开申请,最终被拖了很久,依然没有回复,有很多疑点是很难立住的。
我希望受害者同事可以出庭作证,他也是事发当事人之一,嫌疑人的话可以作为证据,为何受害者的话没有作为证据使用?
我希望庭审有直播,或录播,让我们能直接了解事情, ...展开全文c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摄影师-Mr陈1998: 非法囚禁,殴打至重伤昏迷,重伤的男子没有可能在几个身强力壮的人手里逃脱坠楼,只能是谋杀!就算男子真的偷了衣服,也罪不至死。一切都得交给法律办,动私刑就是知法犯法!蓄意谋杀罪,主犯更应该以命抵债! ​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查明真相。如果雇凶杀人还想出钱化解视法律与无物。简直就是在打整个国家司法的脸。如果这个那是否说以后有钱人犯法还有另外一条路可选?最重要的不要锁微博评论了。 ​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任何人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力,不管他是谁法院没有做出判决之前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希望法律不要放过坏人也不要冤枉好人。 ​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总觉得这个女老板知法犯法,小偷也是知法犯法,法律在他们面前是什么!要树立法律的尊严,对两个人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来办理! ​
#十三行男子坠亡案开庭#就算偷了也罪不至死啊,更何妨没偷呢。。人家做了死的不值人家没做死的冤枉,,除了赔钱坐牢肯定不能少[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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