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到底有多大权利,为何总是活跃在征地工作一线上
原本都是乡里乡亲,为什么一遇到征地拆迁,村委会就不和蔼可亲了呢,各种强拆违法行为让老百姓苦不堪言。让我们来为大家解惑。
一、村委会不是政府
重要提醒:村委会就是本村村民选举出来为本村村民服务的自治组织,主要的服务对象本村村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委会无权进行征收和发布公告
重要提醒:就是只有市政府和县政府才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并且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土地征收公告。
经常会有被征收人来委托时,说村委会要征我们的土地,不答应还要把我们关起来,要不就是强行拆除。村委会真的有这么大的权利吗?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三、村委会为何冲在“拆迁一线”
相信好多被征收人都知道,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最常见到的就是村委会成员的身影,劝签、逼迁、强拆采取各种手段以达到拆迁目的。
村委会虽不是政府,但不乏有的人打着政府的名义,从中捞取利益。也正是因此,村委会成了村民口中“恶霸”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