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牧文农业公司诉大足石马镇违法关闭养殖场 一案 已得受理
重庆牧文农业公司诉大足石马镇违法关闭养殖场一案 已得受理
重庆牧文农业公司诉大足石马镇违法关闭养殖场一案
已得受理
重庆大足区武文川所设立的重庆牧文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大足区的石马镇红灯村4组及龙水镇黄泥村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经两镇人民政府及两村委盖章同意,并经大足区农委办理了合同见证。在所在区域设立种猪养殖、商品猪养殖销售,并经环保、工商、畜牧等部门批准设立。占地9200平方,先后投资达2475万元。2016年12月,所在企业经农业部批准作为国家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重庆牧文农业有限公司——国家标准化示范养殖场
重庆牧文农业有限公司——母猪产床
2019年5月,大足区人民政府擅自扩大禁养区,大足区石马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20日向所在公司发出通知,限期于5月30日前,将公司所经营的畜禽全部清空处理。牧文公司被迫于2019年5月21日至26日,将存栏猪全部低价处理,给所在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重庆牧文农业有限公司被迫清空处理畜禽后的情景
牧文公司以撤销违法关闭养殖场一案,已诉至人民法院,并已得到受理。
另外,重庆牧文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大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赔偿,金额达3000余万元。目前,大足区人民政府决定尚未作出。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关闭养殖场由市、县人民政府行使职权,并给予补偿,石马镇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养殖场的决定,是超越职权的行为。
近来,国务院等部门一再强调,环保不能一刀切。近期,生猪缺供,肉价上涨,对此必有联系。而事实上,牧文公司一切养殖行为均是合法的,并非法律、法规、规章而改变的行政许可。
对企业做出关闭,将会造成重大损失,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当举行听证,而大足区有关部门视企业重大经济损失为儿戏。武文川本是一个养猪的企业家,却变成了今天连电费都无法交纳的武文川,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