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课堂##大润发抓到小偷后私自处罚#原来在超市做防损有这么多的油水,早知道该去当防损员了。 首先,超市设立防损的目的不是为了不当盈利,而是为了减少损耗,(在超市系统内,商品过期和被盗窃都算作损耗),既然设立防损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那么以告知当事人单位、家人学校等条件来要挟的行为也是不合理的。
其次,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抓到小偷私自罚款,跟抓到小偷动用私刑有什么区别吗?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区别,私自罚款也是一种死刑。通知小偷的家人、单位这个应该侵犯了小偷的个人隐私权吧?不能说因为他偷了东西,他的隐私权就要被侵犯。而且动用私刑的罚款,应该算是一种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比盗窃罪过可大多了。
第三,就是在过程中发现顾客盗窃,不提醒、不抓,故意等着顾客完成盗窃行为,目的是为了敲诈勒索。这就好比钓鱼执法,可以说这家超市的节操掉了一地。算不算超市引诱顾客盗窃?
第四,小偷固然可恨,可是也不能违反法律,更不可以动用私刑。应该用合法的手段制止违法的行为。
最后,建议商超可以多增加摄像头、增加磁条磁扣的使用,增加防损员等多种方式减少盗窃行为的发生。一定不能用违法的手段去维权。也建议各位手不太老实的朋友,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论是送到派出所被拘留计入档案还是被这种没有节操的超市敲诈一笔,都不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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