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机场女子确系国航员工#国企要解除一个精神病职工的劳动关系,可以说是非常困难的。
首先,我们讲从法律层面,精神病是特殊疾病,根据劳动部的规定,特殊疾病最长可以有24个月的医疗期,而在北京、上海、江苏这些地方,只要你患有特殊疾病,那就必须给24个月医疗期。在这24个月内,单位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的。
其次,24个月过后,也不意味着就可以解除了,如果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还可以再适当延长医疗期。当然由于超过24个月是否延长医疗期是需要企业批准的,所以这个时候,国企和私企就产生了很大的差异。
我们先来看私企,老板和这样的员工是直接冲突的,零和博弈,员工得了精神病,休假在家,没有任何产出,但老板却要每月发工资,所以老板肯定巴不得尽快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虽然郁闷却也能理解。但是国企就不一样了,国家是老板,你再大的领导、再有决策权的领导,也是为国家打工,精神病员工的薪水也不是从领导的口袋里出,然而一旦这个领导想要解除这个员工,就会把员工和国企的矛盾转嫁到自己头上。不解雇,自己没有损失,解雇,却会惹麻烦上身,换成谁当领导,都不愿意当这个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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