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校外培训机构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限期明年6月
今日上午,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发布、解读《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介绍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和地方经验。
在规范线下培训机构的同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规范线上培训,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扫黄打非”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对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提出了规范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有力促进校外线上培训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意见》当中提出,对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培训机构真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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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校外培训的对象是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还不够成熟,所以对他们实施培训的人员的素质,对培训质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在《实施意见》当中提出,特别是学科类培训人员要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这也是《教师法》里面规定的,也是去年国办80号文件《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当中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
他强调,如果没有合格的教师素质,导致对学生培训行为不规范,受害的还是我们的中小学生,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严格要求,这是依法依规提出的要求。
这是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也需从实际出发。目前来看,一些培训机构相当多的培训人员没有取得教师资格,那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吕玉刚表示,教育部提出了整改的时间是到2020年的6月份,也就是到明年6月份的时候都应该取得教师资格。为什么规定这个时间?就是考虑到这些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有个过程、有个时间安排。
在这个时间内,机构培训人员可以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有能力的、符合要求的,应该能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时间给足了,留出了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的时间。在这之后没有教师资格的,是不能继续从事培训工作的。包括线下的培训工作,也是同样,对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也不能再继续从事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