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质疑血检官执业资质:注册地为上海 却在杭州对我采血

北京时间11月20日,在孙杨听证会结束后的第四天,孙杨再度在微博发声表示质疑血检官执业资质,“血检官”护士执业注册地点以及注册时间都存在疑问。

孙杨写道:《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ISTI标准明确规定,“血检官”的采血行为首先应当符合采血行为所在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护士条例》,护士跨地域执业的,必须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在执业注册地以外地区进行执业,如有该行为,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血检官”护士执业注册地为上海某医院,却在杭州对我进行采血,最关键的是她当时只出示了2009年浙江省颁发的护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没有出示护士执业证书,不知道上海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对“血检官”的违法行为怎么处理?

而在15日的听证会上,孙杨方第五证人、体育法专家裴洋表示血检官护士的资质来自上海,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他在杭州没有行使检查的权利。

面对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法律顾问布伦特-瑞成纳的提问,裴洋答道:“我说的是血检官没有职业护士的执照,即便有,但没有出示,也是没有资格的,所有执行的人都要按照相关的流程来执行,否则都是无效的检查行为,必须要原件,复印件是无效的。”

对于孙杨药检事件,裴洋从法律角度解读说:“根据中国的刑事法律,如果检察官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进行检查,首先这是不正常,不符合流程的,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这种情况很复杂,并不是检察官没有资质检查就会坐牢,每个案件不同,要看具体情况。”

有关外媒对孙杨暴力抗检的报道,裴洋从专业的角度分析说:“外媒新闻报道提到了中国法律的条文,关于护士登记注册的管理规定。即便护士手机里有资质照片,但没有原件,都是不合理的。护士的资质来源于上海,因此不能在杭州行使他的检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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