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利剑:执行调解见成效
十一月以来,华蓥市人民法院大力开展“金秋利剑”执行攻坚活动,在执行干警的努力奋战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日,通过执行干警的悉心调解,成功处理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
德阳某公司同华蓥某公司因安装锅炉发生纠纷,在诉讼过程中法官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在执行过程中,华蓥某公司也一直拒不执行。执行局干警接手该案后,首先对被执行人华蓥某公司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账户仅七千余元,此外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了解,二公司在安装锅炉的合同中仅约定了安装等费用税率为3%,此外,未对买卖锅炉的税率进行约定。现被执行人要求按照17%的税率进行开票,而申请人仅同意3%的税率开票,二者相差3万余元的费用。了解到二公司争论的焦点以后。执行干警将二公司负责人约谈到一起。通过询问行业惯例及查看二公司的合同约定,发现被执行人要求17%的开票税率无据可依。执行干警耐心的同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解释工作,结果一下午的努力。二公司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随即微信转账29000元。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