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感情好,结婚证不重要?未婚同居,三大法律风险你应该知道
在人类社会,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但在我接触的有关男女感情问题引发的种种案例中,有不少对儿情侣都毁在了“同居”上,“未婚同居”的三大法律风险,你必须要知道。
(1)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和“合”都有风险
关于同居关系,目前已有一个相对确切的定义:同居关系是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而自愿、持续、稳定、公开地有性生活内容的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社会关系。
两个男女,如果没有同居关系,正常情况下,你挣的钱是你的,我挣的钱是我的,可一旦有了这个同居关系,就不好办了:
如果两个人把钱不放在一起,那在感情上肯定会有别扭,久而久之肯定会进一步影响感情交往。
如果把钱放在了一起,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一旦分手了,这钱就说不清楚是谁的了,到时候就只能一人一半均分了,如果你是挣得多的一方,那肯定就太亏了。
(2)同居其间的法律地位:千万谨防“被小三”
目前,全国的婚姻登记系统还没有联网,他(她)的身份到底是已婚还是未婚,你很可能无法了解清楚。
特别是对于女孩来说,找有婚史的男人,去打听他之前婚姻破裂的原因是很难启齿的一件事情。
在这里不妨为女孩子们做个经验分享:如果男方在既往的婚姻过程当中没有问题,男方是不会介意去和现任分享介绍自己以往的经历。
如果男方本人回避问题或者藏着掖着,故意不想提起曾经经历,这个时候就需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在生活细节中多观察、多注意,以防止自己一不小心就背上“小三”的骂名。
(3)同居期间购房:小心“人财两空”
如果在同居期间购房,分手后,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对于同居期间共同出资的购房,最好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并且约定好明确份额,一旦两人分手,法院就会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来分割这个房子。如果没有约定好份额,或者说房子只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一旦分手,再缺钱证据,那房子就有可能是他一个人的了。
你还在认为“只要感情好,结婚证不重要”吗?最起码我今天已经告诉你,同居财产难分,最容易“人财两空”。大家一定切记以上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