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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大话西游》,玩家们一定不陌生,这款游戏可谓是红极一时,不少玩家都为它一掷千金。26岁的玩家闫某某在游戏里嗅到金钱的气味,耍起了小聪明,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软件开发的特长,运营了另一个“大话西游”,靠它搜刮财物。
2018年上半年,闫某某纠集“张某”、“许某某”(另案处理)使用网上购买的《大话西游》手游版的美术、音乐资源,开发《大话西游》手游的私服。该批美术资源已被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登记著作权。被告人闫某某在未取得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于2018年11月开始运营私服,并以道具收费、招募代理商等方式,通过向玩家、代理商收费获利,截至案发,累积非法经营数额约1020万余元。
自11月8日受理此案后,滨江法院按照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要求,指定知识产权庭法官专人承办,并与刑事审判庭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强化工作对接,积极商讨庭审方案,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这是系省高院《关于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施行以来,滨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的首例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11月25日下午,滨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侵犯著作权案。庭审中,被告闫某某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坦言自己缺乏法律意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很是后悔。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故当庭判决闫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并依法扣押犯罪工具。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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