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个税严重失信者将面临联合惩戒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印发《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就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等作出明确。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对经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相关信息并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公告原文
《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及《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我司会同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8月1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xyc@creditchin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
2019年7月18日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9图了解个人信用报告
图文来源:国家发改委、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