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谁能不犯错误?犯错误导致出现问题是正常现象,我们要积极努力去解决问题勇于担当!担当自己犯下的过错!
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特别是在关乎安全的交通环境中!而且,你认为你逃得掉吗?
2019年9月18日9时33分许交警海州二大队接警称在南极路一辆电瓶车被另一辆电瓶车刮倒被刮倒的电瓶车主李某受伤严重而肇事电瓶车飞快驶离现场!
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侦查很快锁定了肇事电瓶车驾驶员张某峰当天下午2点左右仅5个小时时间民警就将肇事逃逸的张某峰抓获
张某峰不仅要赔偿伤者治疗费用民警也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
不仅没有逃掉自己所犯下的错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还好只是严重受伤如果因为逃跑而错过抢救时机那么就不是拘留这么简单了!
肇事致死逃逸让妻子顶包
9月13日18时40分许在灌云县杨陡线1k+300m处发生一起轿车撞行人的事故交警灌云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
一辆轿车侧翻在路边绿化带事故双方均被送往医院救治被撞的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受伤女驾驶员赵某自称当时是自己驾车在民警连夜审讯下女子承认自己并非驾驶员而是替已逃回家中的丈夫房某连顶包经过工作房某连第二天投案自首
交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而且,交通肇事逃逸保险不予理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文明行车,遵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及时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不要心存侥幸,铸成大错。
(via:连云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