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金园派出所结合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服务群众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大大提高。
数“说”成绩
金园派出所先后荣获“全国公安战线廉政爱民先进集体”“全国公安系统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派出所”“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一级公安派出所”“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文明户籍室”等国家级荣誉10次;“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优秀派出所”等省级荣誉28次;“汕头市文明单位”、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创文提质升级先进单位”等市级荣誉55次,从2003年至今已经连续16年获评“一级公安派出所”称号。
巧用民力密织防控网
金园派出所成立于1988年,辖区面积4.71平方公里,下辖金海、金兴、金珠等7个社区,辖区居民1万余户,常住人口3.5万人,现有民警36名、辅警48名,辖区内人员流动量大,社会治安情况复杂,是汕头市政治、经济、文化、娱乐、金融、商贸活动中心地带。
该所通过构筑社区警务、群防群治、动态监控、平安视频等“四大防控工程”,织就一张集防、管、控于一体的多层次立体化治安防控网络,在时代广场等重点区域启动巡防机制和“警灯闪烁工程”,提升了辖区群众安全感。
走访群众。景国民 摄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派出所教导员刘洪川告诉记者,全所结合辖区治安实际情况,针对性地采取各项群防群治工作措施,进一步发动辖区内社会治安力量开展联防巡逻,形成巡逻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在日常工作中,民警带领由各单位安保人员组成的联防队伍在案件多发时段、部位徒步巡逻,同时组织6名联防队员,每2人一组驾驶电动警用摩托车,在辖区苏宁广场、时代广场、会展中心、汕头市图书馆等发案重点区域开展巡逻,亮警灯慢速反复巡回巡逻;将移动警务车停放在人员密集的苏宁广场周边路段,确保警灯明亮、转动,起到震慑犯罪作用。
金园派出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派出所打造成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所里从实际出发,拨出专项资金,用于修缮户籍和接处警窗口接待厅,设立叫号机、便民伞、便民小药箱、便民饮水机,印制户籍便民小卡片等完善便民服务措施,美化窗口服务环境,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为居民办证。景国民 摄
化解积案建设和谐社区
金园派出所所长吴凯武对记者表示,如果辖区不稳定,为民服务就无从谈起。为此,全所全力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设和谐社区。
2018年12月21日,女当事人郭某因与朋友林某发生感情纠纷,同时林某还欠郭某钱款,郭某到其住所讨要欠款时,被林某妻子马某及其儿子殴打致伤,郭某遂报警。所里民警到场处置并立案侦查。今年1月15日,郭某再次找林某讨要欠款,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郭某遂把林某的小轿车后视镜玻璃砸坏,再次引起纠纷。1月22日,郭某与林某在商讨归还欠款及赔偿损失过程中又闹得不欢而散。在调查期间,郭某多次到派出所反映情况,情绪激动。
办案民警考虑到该案不构成刑事案件,过程涉及感情纠葛,情况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造成一方家庭的破裂,甚至出现人命案件。因为双方都还有调解空间,刘洪川遂积极与街道维稳办及居委干部多次采取上门或约谈方式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派出所经过多次调解,终于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对民警的处理结果均表示十分满意。
据了解,金园派出所积极回应群众关注,今年来共化解积案6宗,抓获嫌疑人15名,化解率达100%。
群众满意度高达98%
打击犯罪始终是公安机关的主业,去年以来,金园派出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飓风”系列专项行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辖区治安稳定,没有发生治安责任事故,打击犯罪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高达98%。
检查社区安全隐患。景国民 摄
2017年11月19日,女受害人吴某帆到金园派出所报案称,她向私人贷款,被人强迫签订借款合同。次日,该所立案侦查吴某帆被强迫交易案。民警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从中发现了重要线索,并固定了证据,于2018年2月7日抓捕了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辉、陈某峰等人。民警一边审查,一边追捕涉案人员,不断扩大战果,至9月15日,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清了上述犯罪嫌疑人分分合合,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等案件10余宗,缴获赃款赃物、作案工具一大批。这是汕头市侦破的第一宗“套路贷”案件,为今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了重大贡献。
2018年1月1日至今年8月31日,全所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98名,刑拘262人,逮捕231人,强制隔离戒毒(含社区戒毒)41人,行政处罚203人,查破刑事案件242宗,捣毁陈某辉等涉黑恶犯罪团伙13个,有力打击了犯罪,净化了社会风气。
“枫桥经验”诞生于1963年,当时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