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友林等19户诉来凤县政府撤销征收决定一案已获恩施中院受理
豪华气派的来凤县人民政府
姚友林等19户系湖北省来凤县三胡乡猴栗堡村11组村民,当地因建黔张常铁路设立来凤火车站站前综合交通枢纽工程。2014年,来凤县三胡乡猴栗堡村11组村民小组土地全部被征收。
来凤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9日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发布征收姚友林等19户房屋的公告,该公告称:对被征收人的房屋按照恩施州政办发[2015]43号文的征收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姚友林等19户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应当按照当地的商品房市价评估后依法进行补偿。而来凤县人民政府所发布的公告依据恩施州政办发[2015]43号文为征收补偿依据,房屋每平方按700元给予货币安置补偿,该依据典型属政府定价,严重违法,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姚友林等19户请求撤销来凤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9日所发布的房屋征收决定,同时要求对恩施州政办发[2015]43号文及《黔张常铁路湖北段房屋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合法性依法予以审查。
为此,依法向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已于2019年9月25日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