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之前很多人对高空扔东西都没有什么认识,但现在物业也开始在小区内通过挂横幅,粘贴宣传单等形式对小区居民进行无形的教育。再加上通过重庆烟灰缸一案引发的网络热议和社会影响,我相信大多数公民应该对高空抛物的危害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在此前提条件下,再发生此类事件而致人伤亡案件,其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肯定不简单单是赔钱,就算是过失,也应担起一定的法律责任。
二、在我国刑法界对死刑所持的极其谨慎的态度,只有犯罪极其恶劣,对人民国家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罪犯才会判处死刑,而且基本大多数是故意犯罪。而高空抛物极大多数是过失,很少有故意抛物。所以个人认为高空抛物判处死刑过于极端。除非是以报复社会的目的,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的抛物致人伤亡。在此类情况下,就可直接归结为故意犯罪,根据犯罪情节,定罪量刑。
三、至于高空抛物如何确定致害人这一问题,在民法上公平责任这一原则下,无法确定具体加害人怎所有可能加害人平均承担。但当出现特别严重的结果时,这一原则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认为应从物业入手,小区内监控应加强,为后期的取证提供便利。
以上均为鄙人的个人拙见,不喜勿喷。美好得网络言论环境,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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