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法治课|“幼儿疑遭性侵”系编造,律师:编造者或担刑责

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2019-06-27 12:59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字号

备受关注的“贵州幼儿园、孤儿院幼儿疑遭性侵”事件终有定论。据贵州省公安厅官方6月27日13时许通报,该条信息并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系发帖人赵某某编造,目前警方已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人士分析,发帖人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照《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月26日晚,一则微博爆料称“贵州毕节、凯里”的孤儿院儿童遭遇性侵。网帖随即引发广泛关注,贵州毕节、凯里、黔东南州警方先后发声,称已介入调查。然而,有细心网友发现,该事件的爆料截图中,有部分照片系盗用网络旧图,事件真实性遭质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6月26日17时17分,网友@上帝之鹰_5zn 率先在微博发文,称其接到网友投稿称贵州毕节某福利院管理人员给院内女童洗脑,让她们为有恋童癖的成年男子提供性服务,该帖引发大量关注后被发帖者删除。

18时53分,网友@鹅组兔区爆料 亦发布微博称,疑似毕节、凯里两地幼儿园孤儿院被重金贿赂养成幼儿满足兽欲,并发布多张聊天截图。20时13分,贵州黔东南州网警官方微博@黔东南网警巡查执法 在此微博下回复称,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21时40分,网友@Starrynighto儿童保护 在微博发文,承认豆瓣小组流传的微信讨论截图为该团体成员的群聊截图,并称该团队早在6月1日已接到相关投稿,并于次日向110总号和毕节市公安局电话报警,又于6月3日在贵州省公安厅网页报警。与此同时,贵州毕节、凯里、黔东南州警方亦先后发声,称已介入调查。

26日晚间,事件出现转折。有网友发现,该事件的爆料截图中,有部分照片系盗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流传网络的初始爆料内容中,网友@VictoriaGuy曾发出多张打了马赛克的照片,其中两张女童趴在床上的照片与微博认证博主@秦XXXXXXX灵 2018年7月26日23时38分发布内容高度相似。27日凌晨,澎湃新闻拨打@秦XXXXXXX灵 资料中所留的手机号码,提示已关机。27日零晨,@VictoriaGuy 的微博已销号。

6月27日上午,贵州省民政厅微信公号“贵州民政”发布消息称,当地民政部门已对毕节市 9 所儿童福利院、黔东南州 6 所儿童福利院和设有儿童部的 5 所社会福利院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网传情况。同时,毕节市已对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幼儿园展开全面排查,对疑似“风车幼儿园”进行重点排查,黔西和七星关区各 1 所大风车幼儿园,也未发现网络所述情况。

6月27日中午,贵州省公安厅在官方微博通报称,在天津公安机关的支持下,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

经初步查明,网上传播的“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均为他从网上收集,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信息系其编造,目前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告诉澎湃新闻,依照《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并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浩说,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打击的是故意犯罪行为,即直接造谣者,以及明知是谣言仍传播的传谣者,对于已尽到核查仍无法确认真伪的,不具有传播谣言恶意的传播者一般应当免责。

    责任编辑:李敏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