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
黑恶势力侵害的不单单只是某个个体,
而是整个社会群体。
不仅对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伤害,
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
稳定秩序和安定环境。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一伙不法分子利用同学、同乡等关系沆瀣一气,成立了子虚乌有的“上海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帮债主索要债务,进行敲诈勒索,从中谋取暴利。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们非法讨债3次,敲诈勒索现金三万余元……
2018年1月11日上午,寒风夹杂着小雪让人感觉异常寒冷。从县城疾驰而来的一辆小轿车载着两名被驾车者雇佣的“站大脚”突然停在互助县林川乡许家村路口,驾车人拿起电话拨通了家住许家村魏某林的电话:“尕七(魏某某乳名),我在你们村路口,你过来一下”。听到早上打电话催债的债主张某朝找上门来,魏某林心里“咯噔”了一下,家里没有一分积蓄,我拿什么偿还已经欠了三年的3万元赌债?来不及多想的魏某林放下手中的活儿急忙赶到村口。看到一脸怒相的债主和跟前站着的两人,魏某林没有说完家庭困难的话就被“请”上了小轿车。“你要拉我去哪?”惊恐万分的魏某林问张某朝,“去了你就知道了!”。车子一路狂奔,魏某林被张某朝拉到西宁市城东区博文路曹家寨市场附近交给一个名叫李某祥的男子。
“我儿子欠了人家的钱没法还,你还不了我的钱就替我儿子向他还钱吧!”张某朝便把惊魂未定的魏某林交给其子张某云的债主李某祥。经过与魏某某短暂的“寒暄”,李某祥了解到魏某林家庭困难无力还债,便放弃直接向魏某林要账的想法。张某朝看到讨债无望,就打电话向其子张某云在西宁“开公司”的朋友陈某云请求“帮忙”,陈某云当即带领“小兄弟”李某某才让、安某某尚、王某某加、张某云赶到博文路,将魏某林带上车跟随张某朝到达互助县林川乡昝扎村,以利息为由将3万元债务数扩大为12万元,迫使魏某林在12万元借款协议上签字,并以“上海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和张某朝签订收款委托书。陈某云等人拿到借款协议后,又将魏某林带到其家中逼迫魏向亲戚朋友打电话借款还债,魏某林逼迫无奈,只好拿出几件假玉器“古董”交给陈某云等人抵账顶债。看到天黑魏某林拿仍不出一分钱,陈启云等人又将魏某林带到西宁市城东区博文路一宾馆房间,逼其继续向亲戚朋友打电话借钱,在陈启云等人外出吃饭时,魏某林乘看守他的王某某加上厕所之机,逃出宾馆打电话给妻子说明情况后踏上西去格尔木的列车外出躲债……
2018年1月18日19时55分,一名名叫赵某志的男子向互助县公安局110电话报警:“四名陌生男子驾车将我从家中带至林川乡昝扎村进行殴打后送回家中,向我索要我四年前我和吉某德打架后私下达成的50000元医疗等损失费,威胁我和父亲给钱,向我索要3000元钱,还逼迫我写下10000元的欠条并摁上手印,现四人在我家门口不愿离开向我逼债。”
警情就是命令。当接到处警指令的林川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奔赴报警人赵某志所在的林川乡马家村时,四名陌生男子已经逃离现场。经派出所民警现场调查了解报警人所称报警情况,确认该案系敲诈勒索,由于案情重大,遂将案件立即移交县局刑警大队。
此案的发生正值时党中央部署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刚刚开始,接到警情报告的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韩龙带领主管刑侦副局长连夜赶到刑警大队,召集刑警大队全体民警部署案件侦破工作,要求全体参战民警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全力侦破案件,打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冬日的严寒并未吓到久经风霜雪雨的刑侦民警,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拉开序幕,义愤填膺的刑警旋即奔赴案发地开展调查摸排。
2018年1月29日15时30分,就在办案民警对赵某志被敲诈勒索案紧锣密鼓进行侦查时,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又接到一名叫赵某盛的男子报警:“2018年1月13日中午12时许,张永某领着三个要账公司的小伙到我家索要四年前我欠他的赌债8000元,他们对我进行殴打后强行拉到林川昝扎新村处,逼迫我在他们书写的一张38000元的借款协议上签字摁印,并以上海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和张永某签收收款委托书,之后他们将我带到我家中索要38000元钱,并再次对我进行殴打威胁。由于我没有钱还债,我女儿的朋友给了他们8000元钱,他们却写了6000元的收条,说2000元是他们公司上门收款手续费,还要求我于第二天六点之前还清所有欠款,否则每上门一次收取2000元手续费,威胁我如果不还钱拉到西宁交给别人收拾,他们走的时候还要车费,我儿子向一小伙微信转账400元。我害怕被他们收拾,当晚11点,我和家人商量后在威远镇富民街一饭馆和他们见面,我儿子和女儿的朋友用手机支付宝转付、给付现金方式给他们32000元后方才罢休”。
又是一起敲诈勒索案。此案发生在赵某志被敲诈勒索之前,受害人为何一直没有报案?正在侦查赵某志被敲诈勒索案的办案民警赶到赵某盛家中。赵某盛心有余悸地向办案民警陈述完被敲诈勒索的经过后,长长的深了一口气说“我被他们吓怕了不敢报警,得知你们正在查赵某志被敲诈的案子,我才想到了报警啊!”赵某盛陈述自己被敲诈勒索过程及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与赵某志所陈述的极为相似,经过办案民警前期艰苦细致的缜密侦查,6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已被初步确认,刑警大队遂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成为破案的关键。
2018年1月31日18时许,由刑警、巡警、威远镇派出所、林川派出所、巴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警种组成的抓捕行动组民警、辅警在刑警大队集结,一场缉捕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的大网在全县拉开,各行动小组按照预定方案分赴有关场所和乡镇开展抓捕行动。
1月31日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云在威远镇海州广场某网吧被抓获。
1月31日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朝、王某某加分别在林川乡马家村、巴扎乡甘冲口村其家中被抓获;
2月1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安某某尚在西宁市城东区曹家寨某宾馆内被抓获;
2月1日上午11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云、李某某才让在西宁市城中区某宾馆内被抓获。
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落网的喜悦心情使办案民警日夜奔波的疲劳一扫而光,经过全体办案民警两天两夜与犯罪嫌疑人的斗智斗勇,以陈某云为首横行乡里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彻底交代了以“上海某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为他人讨债,采取殴打、威逼、恐吓等手段敲诈勒索魏某林、赵某志、赵某盛的犯罪事实。
2018年12月18日上午,互助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旁听席座无虚席,随着一声清亮的法槌落下,互助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起涉恶犯罪团伙宣告彻底覆灭,6名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了法律正义的审判:
被告人陈某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被告人张某朝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某才让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安某某尚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某加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张世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的罪恶行径激起了参与帮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部门代表、群众代表、受害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愤慨:“判得好,就是要叫这些犯罪分子没有好下场,让黑恶势力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横行一时的“讨债公司”被互助县公安局雷霆行动一举摧毁,人们拍手称快,奔走相告,受害人庆幸从此摆脱了“恶魔”的阴影……
受害人魏某林、赵某盛因参与赌博欠下他人赌债被追债受到敲诈勒索,怕向公安机关报案自己会受到处理而迟迟不敢报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被抓获后,在格尔木打工躲债的魏某某在办案民警向其打电话要到公安机关陈述受害经过时迟迟不敢过来。赵某盛被敲诈勒索罪三万余元后半月之久忍气吞声,对犯罪分子的暴行隐忍和屈服,直至得知公安机关侦查赵某志被敲诈勒索案时才打电话报警。如果他们稍有一些法律常识,知道用法律这个武器来保护自己,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及早将犯罪分子徒绳之以法,那么,这伙犯罪分子就不会继续横行乡里为非作歹。
整理自西宁晚报
关于敲诈勒索罪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当人身权益收到不法侵害时,千万不要以任何威胁与要挟去索要本在法律上不该属于你或不该赔偿给你的钱。一定要及时报案,也警示那些不法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违法犯罪分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
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面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请积极举报!
黑恶必除!
除恶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