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崖孕妇丈夫赌博欠巨债# 嫌犯父亲:儿子如犯法就让法律制裁】近日,中国孕妇泰国游玩被丈夫推下悬崖引发关注。6月20日,嫌犯父亲就此事回应:儿子和儿媳因为做生意,曾发生过摩擦。至于儿子欠了200多万的外债由儿媳偿还50万的事,他并不清楚。6月19日,孕妇丈夫被泰国警方羁押。
这件事,基本上可以确定又是一起谋财害命。这就涉及婚姻财产问题。本案中,丈夫的想法就是,杀了妻子,就可以霸占妻子的财产。
一般来说,婚姻中如果想避免财产重大损失,需要从几个方面去分析。
一,财产性质。财产可以分成两部分,婚前财产和婚后收入。
1、个人婚前财产多,工资收入少(和对方差距小)的,重点的就是要保护婚前财产。按道理,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里面涉及财产的确认问题,如果不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就很麻烦。所以结婚前做个公证,就很有用。
2、个人婚前财产少,工资收入多(和对方差距大的),重点是保护婚后财产。婚后财产一般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些比较鸡贼的夫妻一方,会把婚后收入偷偷给父母姐弟等信得过的人,这样一旦离婚,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的优势。
3、个人婚前财产少,工资收入少,那么就恭喜啦,结婚并没有什么不利。当然,还要排除另一方有巨额负债这种情况。
4、个人婚前财产多,工资收入多,那么也恭喜啦,不结婚也能过得很好。遇到漂亮女孩子、帅气男孩子,就同居去吧。如果想有个小孩子,代孕什么的可以的。也可以不结婚但男女双方共同抚养孩子。
二,对另一方人性的判断。
不要意外又扯到人性上,这也和财产密切相关。大多数真心相爱的人,在处置财产时两个人之间都很好商量。但是等到处理财产时,基本都是感情破裂了,甚至如仇敌。这时就要看对方的人性,可能遇到不同的情况。
1、对方是个善良、念旧、不忍心、讲道理的人。遇到这种人,基本不提出太过分的要求,一般都是可以顺利解决财产问题的,不去多说。当然这种人比较少。
2、对方是个普通人,不考虑感情,只考虑钱。婚前财产公证、婚后财务的处理就必须多费点心。
3、对方是个坏人,犯罪分子。那就坚决果断远离吧。处理财产问题,需要有一定的安全保障。比如多求助于法律专业人士,把有意义的决定做出文书。和对方谈判时,尽量有父母亲戚等亲友保护(这一点对于女性比较重要,因为要预防男性冲动之下做出不可预知的事情)。
三,婚姻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的几种情况。
婚姻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主要有:1、婚前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被对方分走一半。2、婚后收入被平均。3、财产被对方处理或者对方负担巨额债务。(这一点民法典婚姻编有新的不同规定,但还不是正式法律)4、因为疾病、死亡等情况一方有权处理、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和另一方个人财产。
1、婚前财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被对方分走一半。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就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实践中有个认定的问题。部分财产如果没有证明、购买记录等,容易被错误认定。
2、婚后收入被平均。双方的婚后收入都是夫妻共同收入,如果一方的婚后收入比另一方高出太多(比如女方存款3万/月,男方存款1万/月),那么在离婚时,收入平分,挣的多的人吃亏了(男女都是2/月*时间)。这还不算夫妻共同生活中的家庭支出,一般来说肯定是收入高的承担的多。
3、财产被对方处理或者对方负担巨额债务。前者不多说,只说后者。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婚姻存续期间负担大额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昨天(2019年6月26日)的新闻,民法典婚姻编草案,把夫妻其中一方负担的超出家庭生活支出范围的负债规定为个人债务,这是非常好的。但是毕竟还只是草案,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
4、因为疾病、死亡等情况一方有权处理、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和另一方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面临重大疾病,生命权就完全交在了另一方的手中。是否治疗、如何治疗,既涉及治疗费用,又涉及万一病人身亡之后的财产处理。如果病人没有提前做好遗嘱,做好生前预嘱,有时会很麻烦。这里多说一句大家可以看看生前预嘱,搜索一下,这个东西是很好的。除了疾病,谋杀,意外,都涉及财产继承的问题。如果夫妻的另一方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不想把财产都留给他,考虑搞个公证的遗嘱吧。
中国孕妇在泰国被丈夫推下悬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家把你杀了,就自然继承你的所有财产。确实有人心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