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自思翔工程设计洞察,标题及部分内容有修改!
无锡高架桥垮塌事件已过去5天,事态发展仍然牵动着很多人的心。事故发生后,舆论关注的焦点逐步从现场情况,转移至事故发生的原因。
据无锡交警支队锡山大队副大队长马燕清介绍,“当时两辆载着钢卷的车一前一后通过桥面,一辆装了六卷,一辆装了七卷,每辆都是装载的上百吨。
超载是肯定,而且是严重的超载!”马燕清说到,两辆超载车其中一辆先行通过,第二辆车通过时发生了事故。
虽然有关“豆腐渣”工程的观点被不断辟谣,但对于桥梁设计(监理也不例外)的指责仍然铺天盖地。比如:“非把桥当跷跷板设计,失去平衡就赖超载!
落后的设计规范也该改改了,单跨墩的桥梁都统一排查下吧!没法改进的就限制车辆类别,别出了事赖超载……!”更有极端者留言“走在路牙子边,路牙子崩了,我摔了,怪我长得胖?”……
周建华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规划设计院 副院长
您如何看待无锡高架桥垮塌事件的发生?
本人一直在关注无锡覆桥事件的媒体报道以及事态的发展,很多信息也是从媒体报道中获知,如若事件发生时确有媒体报道的170吨(核载48吨)超载车辆通过,可以认定事件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严重超载导致的。
早期媒体报道与网民质疑桥梁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施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建设管理是否存在漏洞等情况,主要是因为大众对我们这个行业以及现场情况还不太了解造成的。
我们业内人员都很清楚,每一座桥梁的设计都是由一群非常专业的团队按照严格的规范要求精心设计,并且需要经过行业内专家严格审查完成的,所采用的安全系数指标都是有明确规定的。
这座桥梁建成通车已安全运营了十几年,虽然每天的超载情况都会发生,为何只有这次超载会导致桥梁的瞬间倾覆,显然是因为以前超载的严重程度未能达到破环桥梁的荷载极限。
您对之后的设计有什么建议?
虽然这次事件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与桥梁的设计方案有关,但对我们桥梁设计人员仍有一定的警示作用。
任何一座桥梁的方案都要综合考虑其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和美观性,并结合现场地形地貌、气候环境等客观条件,权衡利弊后决定的。
但无论怎么权衡,安全性永远是设计底线,永远是“一票否决”的,尽管任何一种结构形式都有其荷载极限,我们也不可能兼顾各种严重违法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因素,但在其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仍需结合国情现状充分考虑各种极端的风险因素。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发生,相关部门要怎么做?
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需要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执法等多个方面深化综合治理。
设计方案要经济合理无风险,施工要保质保量无缺陷,养护要定期巡检及时修缮无遗漏,运营执法要从重从严无死角。
目前最紧迫的工作有几个方面:
(1)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广泛的排查,逐个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风险;
(2)对一些特殊结构的桥梁进行重点排查,必要时可以采用不间断的桥梁健康监测技术,24小时监控桥梁的运行状态,发现风险应立即采取措施;
(3)关于综合治理超载的问题已迫在眉睫,建议由政府牵头,工商、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协作,从车辆的制造、改装、年检、运营、现场执法等几个环节齐抓共管:
一是加强立法,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超载)应该予以最大程度的惩罚,以震慑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利的人不敢违法、不愿违法;
二是加大治超单位的行政执法权,政府通过职能调整予以充分授权,在人力财力上予以有力保障,建立交警与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的有效机制,以提高执法效率与执法力度;
三是改进传统的现场执法、固定地点执法的方式,采用智能化、信息化的技术与手段,确保可以全天候、全地域采集并锁定车辆超载的违法证据,让超载车辆无所遁形,让企图违法的人员彻底打消侥幸心理,这才是确保悲剧不再重演的关键。
周涛
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桥梁事业部 副总经理
您如何看待无锡高架桥垮塌事件的发生?
首先,我希望大众要认识到桥梁的建设是专业性非常高的一个领域,从前期的论证到设计到后期的施工乃至运营管理,所有环节中的主要参与人员,尤其是设计环节的从业人员都需要接受过严格而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历练才能从事这份工作。
在多次桥梁倾覆的意外事故发生后,民众对桥梁的建设质量、设计水平有质疑,主要是基于对这个行业的不了解和对获得信息的不信任造成的。这有个人专业认知上的问题,也有个别媒体急于抢发新闻、博眼球,报道论述有失客观导致的。
这次的事故从目前公布的事实和数据来看,认定为因严重超载车辆引发的桥梁倾覆事故,在业内并没有争议,我本人在事发当晚也怀着沉痛的心情高度关注事态进展。
现在一些自媒体上对于事故的原因给出的结论也非常一致,但对原因的阐述我想借此机会补充一些信息:现在媒体上对该事故中桥梁倾覆的陈述,大多用到了类似下面的图1、图2(只显示了中间桥墩放了一个支座)类解释,甚至有个别媒体第一时间制作了动画视频(里面也是只是示意了全线单支座)来解释这个倾覆问题。
从专业的角度来说,这种引用和陈述并不完整,有“断章取义”之嫌,一定程度上会给普通大众造成一定误解。
事发桥梁在中间的两个桥墩确实选用了单支座支撑,但在该段桥梁两侧的交接墩处都是选用了双支座的(如图3),从结构体系上来说这个单支座的设置在设计上并没有过错。
因此,如果单拿一个断面来陈述这个问题,势必会给大众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困扰。
我不希望因为本次事故,一些地方通过行政干预手段将独柱墩全盘否定,独柱墩并不是本次跨塌的原因。
单从避免类似事故的角度,其实设计院做不了任何的努力。现在的问题是超载,一座符合法规的桥梁已经考虑了足够的安全系数,桥梁不应该被要求承受三、四倍的超载,否则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严重浪费,如果我们不管好超载,什么结构都可能倒塌!
就像大家买个插座,使用过程中都会知道不能超过额定功率,如果超过额定功率可能会导致插座烧毁,严重的可能会引起火灾,如果真想承担超大功率的电器那就只能买一个额定功率更高的产品,那花的钱肯定更多。
当然最近几天设计行业的各位同仁都在针对此事发表意见,讨论我们从设计的角度能做哪些努力。
在我看来这些意见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好或不好,而且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所以不便在大众面前讨论,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对专业上的误解。
但是大家讨论的核心其实都是围绕:从设计角度来考虑如何降低出现这种意外事故后的严重性。
我想这是我看到的设计行业从业人员的担当和社会责任,我希望这种有担当和社会责任的讨论能在更多的相关领域(比如运输物流业、交通执法部门、运营管理部门等)展开。
结合数字信息技术,在运维方面可以怎么做?
数字信息技术只是手段,这次事件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超载这种现象的认知和管理不到位。如果大众对超载的危害认知不到位,社会对超载的整治力度不加强,那再先进的手段也起不了作用。
我建议国家惩治“超载”可以借鉴整顿“酒驾”的经验。首先要完善立法,将“超载”入刑,超载导致的严重危害并不亚于“醉酒驾车、飙车”导致的危险,经历了多次血淋淋的教训,对超载的认知完全可以提升立法的高度。
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执法力度,争取尽早在根源上杜绝这种危害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的现象再次出现。
邓文中
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
美国工程院院士
邓文中院士在接受中国桥梁网记者采访时同样谈到:“此次桥梁垮塌,关键在于车辆严重超载。”他进一步解释了车辆超载对桥梁的重大影响,“车辆超载对桥梁的安全有两个明显的危害。
首先,如果超载过度,使桥梁的应力或者倾覆系数超过设计的安全系数,桥梁可能立即倒塌。
有报道说曾有超载车辆甚至超载了5倍,这样的车辆不把桥梁压倒才是怪事。桥梁设计不可能有5倍的安全系数,这个问题对短跨径的桥梁尤其突出。
其次,如果超载不大到把桥梁压倒,引起的应力仍然对结构的使用寿命影响很大。例如,钢结构的疲劳寿命一般可以假设与应力幅的3次方成反比。如果车辆超载100%,应力幅就大了一倍,那100年的桥梁使用寿命就减低到12.5年了。
这样,一座什么都合标准的桥梁,十多年下来可能就不成了。所以,我觉得严格防止超载是保护桥梁的重点。
其实,不单指桥梁,超载对路的破坏一样大。只是路破坏了没有塌桥那么惊人的新闻而已!”
邓文中院士还强调:“独柱墩不是跨塌的原因,国外也有很多独柱墩,并没有问题,只要设计考虑了独柱结构的特性,一样可以满足安全的要求,我们的问题是超载。
一座合法规的桥梁的应力的安全系数应该是稍大于2.0左右。桥梁不应该被要求承受三四倍的荷载。如果我们的桥能承受三四倍的荷载,显然这些设计就是浪费!如果我们不管好超载,什么结构都可能倒塌。”
▼ 最新进展
今天(10月14日)早上,中设股份(002883)发布公告称:“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参与了事故调查,同时在公司内部开展了设计自查,自查结果表明设计完全符合各项规范要求。”
此前,被质疑为相关工程设计方的苏交科(300284.SZ)和中设集团(603018.SZ)均相继发布澄清公告,称事故桥梁的设计与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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