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宁波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意见包含80条“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突破性大的营商环境优化举措,是完整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标准的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政策意见。
▲三江口 黄友平 / 摄
对标世界银行评价标准
《若干意见》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提升企业开工建设便利化程度、提升企业获取资源要素便利化程度、加强产权转移与登记保护、提高实体经济融资便利性、提升企业纳税便利化程度、优化企业国际贸易环境、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增强企业合同执行效力、提升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化程度等10个方面,基本对标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10个一级指标。第11方面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属于新增内容,体现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要求。
突出政策“集成+创新”
本次《若干意见》吸收整合已发文或实施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同时也推出了大量创新举措,有31条内容是国家、省、市已有相关文件中选取较为核心的营商环境优化举措,占条文内容的39%;49条是我市创新提出的举措,占条文内容的61%。
着力简化企业办事程序
◎在企业开办方面,全面推广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住所申报承诺制、经营范围全类登记制等企业设立登记全新模式;
◎在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审批方面,取消或合并一大批审批事项,共直接取消审批7项、合并办理6项、取消审批前置条件3项,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施即时办理制度;
◎在跨境贸易方面,全面实现设备交接单和装箱单等物流单证流转电子化,2018年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率达到100%,货物进口无纸化申报比例达到95%以上。
着力压缩企业办事时间
◎在开工审批方面,规定工业类施工图联合审查和规划放线测绘报告,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
◎在获取水、电、土地等要素资源方面,10千伏高压正式供电项目办理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正式供水项目办理时间压缩至28个工作日。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办理时间,年底前实现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1小时内领取不动产权证。
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在供电环节,提出全面取消临时接电费用,取消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费、用电申请变更手续费等营业服务收费,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一般工商业电价比上年度平均降低10%以上;
◎在口岸进出口环节,通过下调集装箱作业费率、实施无纸化操作等措施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年底前实现口岸集装箱货物进出口成本同比降低5%。
着力健全营商法治保障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出加快建设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
◎在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提出要破解股东诉讼难问题,加强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力度;
◎在增强合同执行效力方面,提出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行率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合格率每年均达到90%。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
着力优化政务服务体系
优化政务服务与营商环境内涵相通、相辅相成。提出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实现“无差别全科受理”“最多跑一次”全覆盖,企业到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就能把一件事办成。细化制订一批办事事项的受理标准和办理标准,提供“一事联办”集成审批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远程办”,2018年年底前50%以上的民生服务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同时,提出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负面清单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鼓励各相关部门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
来源: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
编辑:沈晓燕、罗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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