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贫穷,则国家贫穷”——“欧洲的孔子”经济学家魁奈
王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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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农学派的创始人魁奈(1694—1774),从他在1756年发表的第一篇关于经济学的文章到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爱《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大致经历了20年。
重农学派,是在欧洲启蒙运动如火如荼的大潮中产生的。
从17世纪末到18世纪初,整个法国农业和工业频于崩溃,到了18世纪的中叶, 贫穷与饥饿在社会上,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重农学派就是在这一深刻危机中,适应了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的。
应当说,
最直接启发重农学派的中国文化,就是儒家思想。魁奈当时被他的追随者尊称为“欧洲的孔子”。
他在儒家典籍中找到强有力的攻击重商主义的思想武器,把经济运作程序的构思从重商主义的模式中解放出来,
第一个把经济学科学化及系统化,开创了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新纪元。
他的弟子米拉波(1715—1789)认为,
魁奈在政治经济学上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净产品”的概念,而这正是孔子关于道德教育普行于世的产物。
弗朗西斯·魁奈首创的重农主义学说,其理论本体导源于中国。1767年他的 《中国的专制政治》一书正式出版。有人考证此书的头七章,“全部抄袭”自一本描述中国的书。他本人也在该书最后一章的导论中声明,此书只是“中国学说的系统说明,而中国的学说值得所有国家采用为楷模。”
在魁奈的《中国的专制政治》出版的那一年,
美国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到了法国,他以后的许多经济思想,是受魁奈的影响而形成的。
重农学派的自然法则来源于儒家的道德意识。
重农学派的自然法则,包括了物质法则和精神法则两个方面。魁奈认为,“这里所谓的物质法则,是指在自然秩序下,按照不证自明的最有利于人类的方式运作的实际行动……这里所谓的道德法是指由顺应物质秩序的道德秩序中产生的,最有利于人类的所有人类行为的规则。这两者合起来,就是所谓的自然法则。”他还认为,
由物质法则与精神法则合成的自然法则,在中国的学说中早就揭示过了。
他所要做的,
只是把中国学说中的这个意思加以系统地消化,以作为所有国家的典范。
魁奈明确提出,国家不可能在人民赤贫的情况下富强。他的一句名言是:
要使国家富强,首先就得使农民富有起来。
“一个农民越富有,他就越会被所赚取的利润激励而努力耕种。牛羊谷物会因此获得丰收。农民们辛勤工作,他们的利益得到保障,国家的收入也会因此而增加。所以,我们不应当嫉妒,或设法减少农民的财富。反之,它应该得到实现, 因为这是保证国家财富的必要原则。”他还认为,“土地和一切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应该获得保障,因为这是社会的经济秩序的必要基础……保证土地拥有者有权第一个享受土地所带来的财富的果实,是所有至高无尚的统治者的责任。”
重农学派的这些思想,几乎与儒家思想完全一致。《论语·颜渊》记载了鲁哀公与孔子学生有若的一段对话,意思是,鲁哀公说,国家的费用不足,想增加赋税,请有若定夺。有若建议:减轻赋税。公不解:国用已经不足,如减赋税更是入不付出。有若正告哀公:
“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其意思是,“百姓如果富足,国君不可能独贫,同样,百姓如果贫穷,国君也不可能独富”。儒家这种强调君民一体,利益兼顾思想是一贯的。《大学》中就有:
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德者本也,财者末也。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魁奈也有一句名言:“农民贫穷,则国家贫穷。”
并且他认为藏富于民,才能够保证社会道德的秩序和国家的稳定。
“仓廪足,而知礼义”,民富则国强,这些中国人的智慧,得到了欧洲人的认同。
小编有话说:用了王殿卿老师的文章,改天小编得跟王老师去报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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