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卫健委:将查处“基因编辑婴儿”项目违法违规行为

英国佛朗西斯·克里克研究所专家巴杰(左)认为,贺建奎(右)不应该去做“基因编辑婴儿”这件事。(香港中通社)
英国佛朗西斯·克里克研究所专家巴杰(左)认为,贺建奎(右)不应该去做“基因编辑婴儿”这件事。(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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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风波已延宕数日,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昨天(11月29日)再次回应事件称,根据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这一研究项目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事件,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昨天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高度关注事件的相关信息,已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和广东省政府共同调查核实。他同时强调,开展科学研究和医疗活动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进行,遵循技术和伦理规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人类生命尊严。

深圳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周一(26日)宣称,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成功让一对有抵抗爱之病病毒能力的双胞胎健康诞生,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中国卫健委当晚即发布通报,称已立即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调查核实,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怀进鹏昨天也表示,这次事件性质极其恶劣,严重损害了中国科技界的形象和利益。“我们对涉事人员和机构公然挑战科研伦理底线、亵渎科学精神的做法表示愤慨和强烈谴责。”

连日受到科技界和舆论一致谴责的贺建奎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尚未得知。怀进鹏就指出,中国科协已取消贺建奎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参评资格。

贺建奎前天在香港大学举办的第二届人类基因组编辑国际峰会上发言,同时坚称自己为这项实验感到“骄傲”。据《新京报》,峰会组委会主席、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获得者戴维—巴尔的摩(David Baltimor)昨天代表组委会发表声明,指出贺建奎的基因编辑婴儿项目缺陷,包括医疗指示不足、研究方案设计不当、不符合保护研究对象福利的道德标准。同时,临床程序的开发、审查和实施均缺乏透明度。

声明称,临床实践的科学理解和技术要求仍然有很大不确定性,风险太大,目前不应允许进行生殖细胞编辑的临床试验。

这项声明意味着国际学术界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取得了上述共识。声明并提出,过去三年的讨论进展和本次峰会的讨论表明,“现在是时候为相关试验确定一个严格、负责任的标准”。

英国佛朗西斯·克里克研究所遗传学专家巴杰当天主持了峰会会议,他认为贺建奎不应该去做“基因编辑婴儿”的实验,并认为实验已触犯中国的法律。

这起事件发生后,一些法律界人士呼吁中国加强刑事立法。界面新闻称,目前中国对于基因编辑并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相关规定散见于一些部门文件。但现行规定对于基因编辑既无明令禁止,也没有特别许可。关于生物医学研究的一般性规范,只具有一定的解释适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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