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须规定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且无例外
世界卫生组织
作者:
高力博士,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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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驻华代表高力博士发表评论文章:呼吁中国推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自我担任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半年多以来,我有机会访问了几个省市。我亲眼目睹了在公共场所禁烟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就在最近,我前往西安庆祝了《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从此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让我备受鼓舞的是,越来越多的城市对在公共场所禁烟表现出了意愿并作出承诺。
我来到中国以后,意识到了控烟是多么重要,人们对无烟立法有多么支持,甚至很多吸烟者也意识到公共场所禁烟保护了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孩子,免受二手烟的危害。
实现全面无烟首先要有实现这一目标的政治意愿。2003年,中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就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对控烟所作出的承诺。五年前的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及公务活动中禁烟,这项规定再次重申了政府的这一承诺。近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健康中国2030”愿景中,也明确了要在2030年之前将成人吸烟率从目前的28%降至20%这一具体目标。这些都积极体现了政府高层应对烟草流行问题所作出的政治承诺。
毋庸置疑,中国在控烟领域取得了进展,但仍远远落后于公共卫生专家和控烟倡导者所期望的目标。目前地方的控烟工作正积极开展,当地居民多次在调查中表示支持无烟政策,因此得到了地方政府的积极响应。
北京、上海、深圳和西安等城市是中国无烟环境创建的领军者。这一公共卫生创新模式正在“自下而上”地推动国家控烟进程——通过有针对性的公共卫生倡导,有效实施无烟立法,并改变社会意识。
目前,其他城市也在迎头赶上。杭州市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作为2022年冬奥会主办城市之一,张家口市近日也就其控烟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张家口市草案还禁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这反映了吸烟环境的变化,以及保护公众免受各种形式的烟草危害的必要性,而不仅局限于卷烟。
广东省作为首个省起草了相关条例要求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然而,广东省草拟的法规中全面禁烟仅适用于城镇地区,农村地区并不包含在内。同样,杭州的条例规定娱乐、经营性住宿和餐饮等室内公共场所在一定期限内为限制吸烟场所,且没有设定截止日期。这样的缺口和漏洞将使得执法成本更高、难度更大,也会为获得积极的公共卫生效果评价增加困难。
中国需要的,也是中国控烟专家们长期倡导的是一部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无烟立法。
《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草案)》二审稿为全国立法取得进一步进展提供了另一个机会。然而,目前的草案内容并没有对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禁烟做相关要求。令人鼓舞的是,它强调了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的监督执法,以及使用价格税收措施提高控制吸烟成效。在随后的修订中,该立法还必须确保有意愿的市县能够在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立法出台之前出台其地方的控烟立法。
中国低收入人群的吸烟率高于高收入人群,农村居民的吸烟率高于城市居民。由于与烟草有关的卫生保健费用所带来的灾难性成本,当前的烟草流行加剧了扶贫工作的挑战。
只有无一例外地禁止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无烟立法,才能确保那些生活在较贫穷和欠发达地区的人们能与较富裕城市的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免受二手烟危害(哪怕是非常有限的接触都能带来危害)的保护。一部国家层面的无烟立法将有助于中国加速实现消除贫困的目标。
北京、上海、深圳以及最近的西安已经证明,这是可以做到的:一部强有力的无烟立法,配以严格的执法,在全中国任何地区都可以做到。
从各级政府领导的承诺,到中国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充分相信中国在推动其所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方面还能够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
—— 高力博士,世卫组织驻华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