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初中的时候,十三四岁吧,班里有几个问题同学经常打架,他们口头禅就是在成年之前要干一票大的,不然浪费了未成年这个护身符了!
所以很多未成年人其实首先是已经懂事了,其次是懂法,懂道理的,很多少年犯他们就是这么坏,你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别逗了,孩子比大人知道的都多,你信吗?
所以,免刑责的年龄(14岁)早该降低了,放在十岁左右比较合适吧,十岁这是我的个人主观感受,未必科学合理,但是降低免刑责的年龄肯定是科学合理的,因为当今的孩子不到14岁的时候认知水平真的不低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可以到初中校园里走一圈就知道了,我说的绝壁大实话,他们什么不懂?法律素养比社会上的成年人水平可能都高,知识水平也不差!他们中的个别人要是坏起来不比任何恶性犯罪差什么,而且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因为他们知道你不会把他们怎么样,这才是最可怕的!
那未成年保护法要不要实施呢,肯定还要实施,毕竟心智成熟度还是差一点,但是一定要比现有的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要更严苛一些才更适合当今社会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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