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中秋节。小时候对于中秋节的印象,就是一家人欢乐地聚餐,象征亲人之间的关系与十五的月亮一样,团团圆圆。到了婚嫁年龄,便也知道了女子拜月的习俗,女生以此祈祷能与情郎“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成为一名律师之后,我更关注中秋节“嫦娥奔月”的传说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以下收集了“嫦娥奔月”的三个版本,以此谈一谈“嫦娥奔月”的法律问题。
李汉秋教授在《名家讲述:中秋节的神话传说及其演变》中说:中华民族早有“后羿射日”的神话,又与“嫦娥奔月”的神话联系起来,产生了美妙的传说故事。相传古时候天上有十个太阳,人们难耐高温。后羿神弓,射掉了九个太阳,剩一个太阳,使温度适宜。后羿从王母娘娘处得到一颗灵药,据说,如果二人分享均可长生不老;如果一人独食即可升天成仙。后羿既舍不得抛下心爱的妻子嫦娥自己一个人上天,也不愿妻子嫦娥一个人上天而把自己留在人间。所以他把灵药带回家后就搁起来。就是从嫦娥如何对待灵药开始,前后产生了许多不同“版本”。
(一)
《全上古文》辑东汉张衡《灵宪》记载了较早的“嫦娥化蟾”的传说:“嫦娥,羿妻也,窃王母不死药服之,奔月。……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嫦娥偷吃灵药升月变成蛤蟆,在月宫中捣药,日子寂寞清苦。所以李商隐曾有诗感叹:“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律师说法:在这个版本中,嫦娥偷取了后羿的灵药。
从刑事角度看,妻子未征询丈夫同意,擅自使用丈夫的物品,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法院判例中,尚无妻子偷窃丈夫物品需要承担刑责的案例。
从民事角度看,妻子使用了丈夫的物品,妻子是否需要赔偿丈夫损失?我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无需赔偿丈夫损失。如果丈夫提起离婚,要求妻子赔偿使用该物品的损失,则需要分析该物品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从人间法角度看,嫦娥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嫦娥最终受到了天惩,变成了一只蟾蜍,永永远远与孤独相伴。
(二)
但在后世的审美中癞蛤蟆毕竟不美,嫦娥窃药背夫也不善,与月亮的美好形象不谐调,于是就有了为嫦娥翻案的版本,几经审美改易而有了六朝后最流行的版本:
后羿立下盖世神功,不少人前来投师学艺。心术不正的蓬蒙也混了进来,趁后羿不在,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威逼嫦娥交出灵药。危急之时嫦娥当机立断,取出灵药一口吞了下去。吞下药,嫦娥身子立时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她眷恋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月仙。
后羿傍晚回家,知情后悲痛欲绝。他仰望着夜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他惊奇地发现,今夜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后羿急忙摆上香案,放上嫦娥平时最爱吃的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眷恋着自己的嫦娥。这天正是八月十五。
百姓闻知,也纷纷在月下摆设香案,向善良的嫦娥祈求团圆吉祥。从此,拜月的中秋节渐成民俗。
律师说法: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蓬蒙持刀入室抢劫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因其持刀入户抢劫应当从重处罚。
嫦娥在蓬蒙抢劫过程中升仙(升仙暂定义为自然人死亡),后羿可以向蓬蒙提起民事赔偿。
(三)
在这两种版本之外,倪方六曾依古人笔记进行过分析,提出了嫦娥奔月的另一种版本:她是因为丈夫后羿有了婚外情,绝情之下,才跑到了月亮上。嫦娥奔月后,变成了“月精”,即月亮女神。
律师说法:嫦娥因后羿外遇而选择升仙(升仙暂定义为自然人死亡)的行为,与最近新闻报道“上海网红因丈夫出轨自杀”的情形十分相似,遗憾的是,出轨丈夫有可能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嫦娥奔月到底是因为私心想升仙,还是出于自保而吞药,或是由于丈夫出轨而气愤离开,这些对于嫦娥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对于我们来说,嫦娥奔月的传说至少可以让我们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嫦娥,是否会后悔吞了灵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