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在法庭上是怎样打官司的?
从香港的影视作品里可以看到很多法庭的情景,律师戴着假发,穿着律师袍,在法庭里唇枪舌战,甚至会走到对方和证人面前近距离询问,又或者在法官和陪审团面前不断煽情,我们的法庭上也是这样吗?
香港受英国的影响,属英美法系,而中国大陆则不同,庭审环境和程序与香港也有较大的区别。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开庭审理过程中先由法庭核对双方当事人信息,并告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经法庭辩论结束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当事人进行陈述,通常是先原告后被告,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被告进行答辩。然后双方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进行举证、质证,经法庭许可后可以对证人、鉴定人等进行发问。目前当事人、律师的诉讼权利已经得到更好的保障,并可以向对方及证人直接发问,但诉讼整体还是由法庭主导。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我国也要逐渐向陪审团制度发展,相信以后律师可以有更多的“表演”机会。
法庭调查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然后是被告方进行答辩,双方也可以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终结,也即宣告着庭审结束,随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前双方能够调解,法院还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庭审理注重的是法律事实,也即证据能够证明的,与日常生活中的聊天、讲故事不同,感情色彩在法庭中并不是什么重要因素。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自己的主张没有证据的支撑,则有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版权声明】未经作者许可,禁止复制、转载或未注明出处的引用。
【粉丝福利】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关注我的微博后通过私信联系,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微信进行预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