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侦破一起“网络水军”团伙案 6名主要涉案人员获刑

有偿删帖、“灌水”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的“网络水军”背后,是否查无踪迹?12月12日,天津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通报了一起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网络水军”团伙案。经查,涉案的16人团伙利用腾讯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作为联络工具,在互联网上非法从事“网络水军”活动。目前,6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宝坻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有期徒刑。

通报称,2017年8月,接公安部线索通报,天津市宝坻区籍人员涉嫌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指令,公安宝坻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

经公安宝坻分局立案侦查,该“网络水军”团伙以高某(天津市宝坻区人)为核心,涉案人员16人。该团伙利用腾讯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作为联络工具,在互联网上非法从事有偿删帖、灌水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互联网安全管理秩序。

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由天津市公安局统一指挥部署,专案组历时8个月先后赴北京通州、河北平泉、河北保定、湖北孝感、陕西西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广西南宁等地将涉嫌非法经营的高某、丁某等16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查获涉案电脑22台、手机21部,机动车1辆,摩托车3辆、房产1套,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一举侦破了这起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网络水军”团伙案。

目前,此案6名主要涉案人员被宝坻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分别处罚金2万元至150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已由宝坻区检察院提起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

(北青报记者 张雅)

责任编辑:刘琰(E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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