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经常有人问及,对于崔永元的支持者而言,我通常只会反问一句:
你知道李耳为什么要写《道德经》吗?不知道?其实答案很简单:
因为老子愿意!
但对于坚持狙击和批评崔永元公开言论的网友而言,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问题:
我们为什么要批评崔永元?
我们经常听到那句托马斯·潘恩的名言:“一个人如果极力宣扬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坏事的准备 。”
在价值观层面,很显然,崔永元长期以来的公开言论,和其商业行为,是严重背离的:
成立公益基金会时声称要成为全国最透明的基金会,到拒绝对公众的质疑做出任何解释;从公开声称绿色天然,到盗图虚构企业规模;从声称用下半身寻找156,到撒泼打滚组团谩骂荣誉军人;
在公共道德品质层面,作为全国政协委员,CCTV知名主持名,污言秽语低俗不堪,竟然毫无自律,继而招纳社会渣滓线下骚扰打击报复;
当崔永元在面对不同意见者,拒绝采取沟通交流,或者澄清解释的方式,而是采取语言暴力,甚至行为暴力试图消灭他人的方式,那么崔永元的言论就毫无价值。
在社会秩序层面,裁剪打码遮遮掩掩,虚构事实谩骂公安机关、最高法院、农业部,虚构不明病原体制造社会恐慌。
行政权力的腐败是腐败,社会影响力的腐败,同样也是腐败。
我们不否认崔永元在批评公权力方面的影响力,但是这种影响力却是建立在控制信息误导社会公众的基础上,虽然在个别问题上,国家行政机关对此作出了反应,但我们依然不能支持这种带有明显的个人功利性的所谓反腐行为。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我们支持以破坏法制秩序的方式去支持反腐和监督政府行为,如果我们支持以非法的手段去纠正社会分配不公,那么我们这个社会的正常发展和建设秩序就会遭到彻底的破坏。
简而言之,我们这个社会阶段,我们必须反对以革命的方式改变社会。
在公共言论层面,所谓社会知名人士,在享受社会知名度带来的影响力和社会财富的同时,有责任有义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质疑,这就是文明社会的权利和义务相适应。
如果我们允许崔永元在代言石头造纸的时候可以心安理得的收取2亿代言费,而在面对公众质疑的时候,崔永元有权用一句“草泥马”作为回应,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监督行政权力的腐败行为?
我们都应该支持每一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维权诉求,但我们必须坚决反对那些语焉不详,控制信息的所谓反腐和维权,否则,我们就是污染正当维权和反腐的环境。
监督公权力的依法行政,监督官员的廉洁公正,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但绝不是我们可以滥用这种权力的理由。我们曾经在网友的支持下,行政起诉国家教育部、国家民政部、上海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但我们无权在网络平台上,虚构捏造事实,诋毁谩骂国家机关。
不论是崔永元之类的社会名人,还是政府公权力,我们都只是监督者,我们只需要在看到他们试图欺骗或者欺诈民众的时候,及时的发出一声怒吼:
你丫的在假唱!
这样,就足够了。
我猜想,这就是我们反对崔永元的意义,也是我们存在于互联网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