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干警故事会|“30后”干警为你讲述当年的那些事
编者按
第5期法院干警故事会来了,今天的主人公是一名“30后”,88岁高龄的老奶奶,她在三明中院成立初期就来到法院工作,是三明法院名副其实的“元老”。
第一排左三为李元春
上世纪50年代,李元春从三元团县委调至三元法院的前身——三元县法院工作,开始办理民事案件。李元春初到法院时,公检法还是挤在一栋小楼里办公,法院只有四个部门——办公室、司法科、刑庭、民庭,加起来也就十余人,却负责三元法院和三明中院所有事务,“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二审案件的法官都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
李元春读的是师范专业,对于法律很陌生,来到法院后,她一边工作、一边看法律书籍,通过旁听庭审、查看案件卷宗来了解、熟悉法律和法院的审判工作。当时政治任务重,庭里的法官和助审员都上山下乡做中心工作,常常留下她一人办理案件。在60年代,她一年审结80多个案件,“5+2 ”“白+黑”情况常有发生。
当时民事案件严格按照“深入基层、依靠群众、调解为主、就地解决”十六字方针进行,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案件是常态。而那时,法院没有公务车,到乡镇办案只能自己坐班车到县城,再从县城转车到乡镇,有时还得徒步翻山越岭,现在只要几个小时的路途,在当时却走得异常艰辛。到了当事人家中,一支笔,一张纸,几张板凳,就支起简易的法庭。因路途遥远,经常当天无法往返,就吃大队派的饭,留宿在村里的老乡家,“吃万家饭,睡千家铺”就是她们当时的真实写照。
令李元春记忆最深刻的是一起离婚案件。男女方家住在大田县山区。法院一审判决离婚,但是男方不舍得放下这段婚姻,希望二审能够进行调解,不要判决离婚。在得知男方的诉求后,李元春和同事立即赶往大田。
李元春来到男方家里了解情况,原来,双方的婚后感情还是不错的,但是由于婆媳关系紧张导致婚姻破裂。在了解情况后,李元春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抓住婆婆疼爱孙子的心理,夸奖女方勤劳能干,让婆婆原先坚硬的态度软化;另一方面,让男方主动上门赔礼道歉,召集村干部开家庭团结会,为女方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这样“双管齐下”后,双方终于破镜重圆。
“当时我们做的调解工作,就是要经得起回访!”后期,在进行回访时也看到这家人的感情和睦,家庭幸福,李元春看在眼里乐在心中。这个案件中的调解方法,也成为了当时法院推出的一个典型案例,让更多的民事纠纷有例可循。
第二排左四为李元春
“婚姻案子难审,弄不好就会出人命。所以我们那时候非常重视调解工作,把案子处理好,让当事人放心、安心。”李元春秉持着这一个信念,总结出十二字的调解经验——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李元春手头上办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历时间的考验。
文稿:宣传处
编辑:饭饭、何凡、Ear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