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视觉中国的处罚太轻了。这种挠痒痒的处罚只会纵容更多的视觉中国滋生。视觉中国已经涉嫌犯罪。欺骗式、敲诈式的经营方式于法不容,于理不容,于情不容。比方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网贷公司放高利贷然后以黑社会方式讨债就涉及违法犯罪。网贷公司好歹还是拿自己钱去放贷。视觉中国连本钱不用,偷别人的鸡为自己生蛋,比网贷更无耻。这样的公司只罚30万,跟从违法犯罪所得的筐子里拿一个出来一样。至少应该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吧? 另外:他们的后台是谁?有没有保护伞?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这么多投诉都不了了之? ...展开全文c
#视觉中国被罚30万# 视觉中国老板股东们难道不开一个庆功会? 这种“重罚”~让我体会到,假如开车故意闯红灯,只处罚1元不扣分的感觉~或许可以叫“善意”提醒而已~~这自罚三杯的娱乐式罚款都不是关键,重要的是运行了多年的赢利模式。又想起社会上如今流行“职业打假人”,到各超市商场打假变成了假打,通过各种手段碰瓷获取高额赔偿~
据报道视觉中国集团(Visual China Group)创立于2000年6月,旗下第一(原)品牌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自创立以来,所涉及围绕著作权等侵权诉讼案件达5583起,仅2018年始至今就已近80起(不包括私下解决数目),案件涉事企业涵盖各个行业。依靠垄断图片上有使用权,钓鱼执法,“引诱并勒索”不知情使用旗下照片的使用者,认为其索取巨额赔偿并要求相关方签订合作协议的行为。。。难道这不是市场毒瘤么? ...展开全文c
#视觉中国被罚30万##视觉中国回应被罚30万元#罚款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突然想起来很久以前的一个段子:有人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随地吐痰,这时带红袖章的老大妈过来要罚款5元,此人递上一张10纸币,大方的说:不用找了,然后又吐了口痰下去……你觉得恶心吗? ​
#视觉中国被罚30万##视觉中国回应被罚30万元#兴趣博主的条件和自媒体认证的差不多 但是需要很高很高的阅读量 而且是持续的阅读量 所以说是很有难度的 而且原创性要很高 没有很好的作品 认证系统是不让过的 还有一类在兴趣博主之上 那就是 知名博主认证。

三者的认证都不冲突 可以三类一起认证 认证的头衔会长 基本上找我的人 都是认证博主和自媒体 这样头衔会缩短 而且好看。

自媒体认证比兴趣认证简单一点 对阅读量的要求不高。兴趣认证最难最难的地方在于制定领域的条件:

指定的领域需要你发布大量有关于你要认证的兴趣类有关 ,举个例子 例如你要认证摄影博主,你需要每天发一些关于摄影的作品 转发一些优秀的作品 对优秀作品的点评 以及摄影的技巧类文章 )然后再连续发了差不多一个月左右以后 你的这个指定领域才会亮 所以你需要发布好的内容....展开全文c
#视觉中国被罚30万##视觉中国回应被罚30万元#罚得太少,视觉中国以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维护知识产权,只会造成侵犯版权著作权的现象愈演愈烈。 ​
#视觉中国被罚30万##视觉中国回应被罚30万元# 这样的“惩罚”实质上是在鼓励这种非正常的盈利模式,严重违背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是对法律保护富人的又一次佐证,再一次加剧社会上下阶层的阶级矛盾。

中国法律发展至今,已有许多完善,但想不到还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不作为或乐意充当保护伞等的失职甚至可能是有一定利益关系在其中。

视觉中国,我认为理应如次判罚: 罚款追加为 非正常盈利来源的10倍,并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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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被罚30万##视觉中国回应被罚30万元#侵犯图片著作权本来就是犯法的,国家严惩也是应该的,连国旗国徽都敢收版权确实是活腻歪了[二哈]
#视觉中国被罚30万##视觉中国回应被罚30万元#中国很多处罚的结果只是一个皮毛,给人隔靴搔痒的感觉。
既然处罚,最终一定得让受处罚者有切肤之痛,由此才能以儆效尤。
对于视觉中国而言,将公众共享的图片具有己有,并且用来要挟一些使用者,从而获得高额的经济报酬,这是赤裸裸的强盗逻辑。
在当今社会,类似的事情十分普遍,需要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需要对版权的界定予以明确的划分。
视觉中国事件,为规范国内互联网版权提供了鲜活的案例,正确地借助这个事情,必然起到规范互联网版权市场的有效作用。
可是,相关部门的处罚结果显然是大事化小的做法,难以令社会各界感到满意,特别是那些被视觉中国欺诈过的企业。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立威最为关键。否则,更多的行业会出现“视觉中国”式的机构。 ...展开全文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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