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新城交警远光灯纠正,执法应不应该一刀切。
近日有网友反应,新城的家都不敢回了,为什么?网友无奈和愧疚的说,本来新城光线不是很好,他们上新城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的,只是通过一些路口时候打了一下远光灯,也是为了安全的通过,但是,被新城交警部门拦下二话不说直接一百元记一分的处罚,一种守株待兔的感觉, 鲁艺这边本来就是住户不多的对方,一般都是过往车辆,新城交警这样执法是否合适?按照道路交通法,滥用灯光的规定,应该以警告,或者处以20元到200元记一分的处罚,但是在众多被处罚的新城住户,好像没有警告这一说,直接处罚,这样做合适吗?你们为了规范还是为了罚款?这个疑问相信开车的司机和某些人才能知道答案!
相信看到这里有些人会说谁让你远光灯了?那么请问一下又有谁没有用过远光灯?包括警用车辆,一味地一刀切就能把上新城的车挡住?还是一味地一刀切就能完成你们的任务?这个是所有人得疑问?使用远光灯是不对,作为执法者应该以教育为先,处罚为后,但是新城交警恰恰相反,直接用于自己法律的权限,请问延安新城交警,你们用过远光灯没有?你们的某些领导用过远光灯没有?再此还请理性执法,和谐社会,以教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