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乱花迷人眼
鸟鸣声悠扬
春天
正是大饱眼福与耳福的好时候
这样绚烂
又生机勃勃de春天
动物们也迎来了
生长繁殖的黄金季节~
野生动植物保护你知道多少呢?
跟着小编一起来涨知识吧!
让你秒变秦岭小卫士
秦岭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问答(五)
1、西安市分布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
答:10种:金丝猴、大熊猫、豹、扭角羚、黑鹳、金雕、白肩雕、大鸨、林麝、白鹳。
2、西安市分布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
答:48种:黑熊、黄喉貂、豺、*水獭、小熊猫、金猫、鬣羚、斑羚、白琵鹭、大天鹅、小天鹅、鸳鸯、赤腹鹰、鳶、雀鹰、松雀鹰、苍鹰、普通鵟、大鵟、毛脚鵟、秃鹫、白尾鹞、猎隼、燕隼、红脚隼、红隼、血雉、红腹角雉、勺鸡、白冠长尾雉、红腹锦鸡、灰鹤、蓑羽鹤、鹰鸮、红翅绿鸠、红角鸮、普通雕鸮、毛脚鱼鸮、雪鸮、领鸺鹠、斑头鸺鹠、鹰鸮、纵纹腹小鸮、长耳鸮、短耳鸮、*大鲵、*秦岭细鳞鲑、中华虎凤蝶。
3、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物需办理哪些证件?
答: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县境的,应当持有或者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以及检疫证明。
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出县境的,应当持有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以及检疫证明。
4、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开展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调查;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调查;开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调查;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情况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
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伤人毁物怎么处理?
答: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人身、财物损伤,由省、市、区县财政按比例予以补偿。
6、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7、《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哪些要求?
答: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
8、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有哪些规定?
答: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从境外引进列入新《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野生动物,还应当依法取得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依法实施进境检疫。海关凭进口批准文件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以及检疫证明按照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从境外引进野生动物物种的,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其进入野外环境,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9、将野生动物(我国物种)放生至野外环境,有哪些规定?
答: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是否可以放归野外环境?
答:不可以。如果将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
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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