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机构遴选结果的通知
司发通〔2019〕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做好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77号)要求,我部组织开展了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机构遴选工作。经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推荐,我部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和现场评审,共遴选出28家鉴定机构(推荐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优先推荐承办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推荐机构作用,切实保障司法鉴定客观公正。同时,要加强对推荐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能力评估,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督促推荐机构持续改进鉴定质量和服务水平。如发现推荐机构存在不适合继续承担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工作的情形,要及时上报司法部。我部将根据需要组织复评审,及时调整、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鉴定机构,补充遴选新的鉴定机构。
联系人: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鉴定工作处
袁昌振 010-65152676
附件: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推荐机构名单
司法部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公民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推荐机构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鉴定机构名称 |
1 |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 |
2 | 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3 | 山西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4 | 内蒙古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5 |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
6 | 吉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7 |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
8 |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9 |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10 | 温州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11 | 安徽皖医司法鉴定中心 |
12 | 福建警察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13 | 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14 | 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15 | 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
16 | 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17 | 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 |
18 | 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 |
19 |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20 |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21 | 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 |
22 | 重庆法医验伤所 |
23 | 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 |
24 | 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
25 | 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26 | 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
27 | 宁夏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 |
28 | 新疆新医司法鉴定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