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花总是老朋友、《纵横周刊》时代的老搭档,据我的理解他所谓的“谅解”其实不过是一种“计较不过来只好不去计较”的无奈之举,而不是对这样的行为宽容或不在意。
任何人都有在法律道德允许范围内选择自己行为的自由,据我所知花总因为这次的事件,工作、生活和社交都已受到严重影响,他选择在某些层面、对某些人的大事化小,避免更多不必要的纠缠,我当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是我碰上这样的事,大概是不会原谅的——可以不去追究或“追杀”,但不会原谅,不会当什么事都没说过,更不会用所谓的“善意”去试图化解对方的恶意。
我曾经在一本书里很详细地解释过,“以德报怨”是老子的主张,而不是传说中孔子的主张——后者在《论语.宪问第十四》中毫不含糊地表示,“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主张“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尽管我不是一个儒学痴迷者,也并非时时事事认同孔子的见解,但在这个问题上,我完全赞成他的主张。
从酒店事件曝光至今,某些方面和圈子的人或单位用各种方式对“花总”百般打压、报复、暗算的例子不胜枚举,他们中就有不少是被”花总“公开谅解、甚至不止一次谅解,却不旋踵继续其叵测言行的,这足以证明,对某些人和势力而言,宽容并不能息事宁人,反倒会鼓励其有恃无恐,变本加厉,对他们的宽容,就是对善良、正义和自己的刻薄。
再重复一遍——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
展开全文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