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昨日公布,明确了“政务微博微信”的官方规定平台的法定地位。学院君综合各专家及媒体解读意见,整理出15大关键词,帮您轻松读懂意见稿核心要点:
管理职责: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并接受宣传部和网信办的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
平台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微博微信”的官方规定平台的法定地位。政务新媒体指政府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存在问题:还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僵尸”、“睡眠”、“雷人雷语”、“不互动无服务”等现象时有发生。
开设原则: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
备案制度:建立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主管单位备案。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
社会治理:首次将政务新媒体的核心价值确立为“社会治理”目标,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研判社情民意,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服务。
突出服务:第一次强调要借助政务新媒体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政务新媒体”是“指尖上的网上政府”而不是片面的发布和宣传职能。
监督管理: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等或点赞、转发信息。
安全防护: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
内容保障: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舆情应对: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提高响应速度,及时公布真相、表明态度、辟除谣言,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发布动态信息,注重发挥专家解读作用。
提高原创:建立原创激励机制,按照规范加大信息采编力度,提高原创信息比例。如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或传播网络视听节目,须按照有关规定具备相应资质。
组织领导: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提供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专岗专责,抓好工作落实。
人员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着力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
考核评价:树立重实干、重实绩导向,对政务新媒体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激励表扬。
(以上内容综合知政观察团专家@政务微博观察、@新李论及部分媒体解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