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美德
别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美德
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见义勇为的人是十分令人尊敬的,可这对赵宇来说却像是一场噩梦。前阵子,他在出租屋内听到楼下有女子呼救,前往了解情况。发现一女子被另一名男子掐着脖子,女子不停地挣扎并大声呼救。赵宇冲下楼去试图将两人拉开,情急之下踹了男子一脚,这才将女子成功解救。令人没想到的是,行凶男子被踹中腹部,经鉴定达到内脏二级伤残。
尽管获救女子当晚就录视频为赵宇作证,赵宇还是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拘留10余天,赵宇被释放,但他的事情还远未结束。被踹男子李桦(化名)起诉赵宇,并给赵宇在东北的父亲打电话,在电话中索赔,声称如果接受调解可以将刑法减至一年到一年半,该电话被录音,时长8分53秒。在这随后的10多天里,赵宇和家人坐立不安,被起诉的风险依然存在(获救女子同意出庭作证),前途未卜。
直至近日,赵宇先后拿到《不予起诉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一家人才算是松了一口气:赵宇获得了法律意义上的真正自由。目前,赵宇正考虑是否争取国家补偿,并向相关部门申报见义勇为。关于赵宇的风波总算是告一段落了,我的心情却难以平静。放在20年前,这样的事情根本就算不上是见义勇为,而是一种共识,只要是个人看见了,都会上去帮忙。
那个时候我还住在农村,大家都很朴实热情。村里谁家招小偷了,只要喊一声,附近的邻居都会跑过来帮忙。小偷被抓住打伤了,也不敢说什么,他知道确实是自己错了。在路上碰到老人摔倒,也不会有那么多顾及,赶紧上前帮忙。类似“赵宇事件”中男人侵害女人的事,更不会袖手旁观。村里有文化的人不多,大家也不懂自己行为算不算见义勇为,很多人甚至连见义勇为这个词都没听说过,只是路见不平,很自然的就挺身而出。对于村民来说,见义勇为不是一种美德,是一种道德常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见义勇为的人慢慢的变少了,这种行为变得无比珍贵,渐渐的变成了一种美德。我小的时候,老师教我要扶老奶奶过马路,碰到老人摔倒要把他扶起来向周边群求救,要敢于同坏人作斗争。前几天,儿子奔奔跳跳的跑过来告诉我:“爸爸,你教的扶老奶奶过马路的那一套不对,老师说了自己一个人不能扶老人,要确定身边有人可以作证,最好是旁边有同学在一旁拍照才可以扶。”
我试图找出其中变化的原因,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成本太高了!
2015年6月,昆明男子银希培见义勇为协助小区保安抓获一名小偷,处置不当导致小偷意外死亡(小偷有近10年吸毒史,属于心源性猝死)。随后,银希培被起诉,成为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被判刑,但必须随叫随到。银希培3年不敢出远门,压力太大发须皆白。直至2018年10月,东拼西凑凑足5万元,一次性赔偿给小偷家属,这件事才算是彻底结束。今年春节,银希培回四川遂宁老家过年,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回老家过年。
2017年,唐山男子朱振彪见义勇为追逐交通肇事逃逸者,对方跑上铁轨被火车撞死。随后,朱振彪被起诉,死者家属索赔60万元,理由是他不追,人就不会死。2016年,陕西男子樊某醉酒性侵同行女子,被同行4人制止,随后众人为躲避樊某逃到二楼将门反锁,樊某追到二楼,踹门被反弹掉落摔死。樊某家属起诉同行被樊某施暴和制止樊某施暴的5人,要求索赔120余万,5人被判赔30%的责任,平均每人赔偿约7万余元。
也许是我们见义勇为的方式错了,我们在见义勇为之前应该多做一些调查,看看对方身体是否健康,是否有吸毒史,是否会容易受到惊吓。千万不要轻易动手,最好是用道德感化对方,让对方迷途知返。实在是迫不得已,不得不出手,也应该把握好力道,这一脚踹出去用几分力气最合适,能够让对方失去反抗能力切不损害身体健康。周围的环境也要注意,最好身边有个人录像,把事实经过录下来……
虽然要求有点高,但以上这些确实是最稳妥的见义勇为方式。我们可以办一个专门培训人们如何见义勇为的学校,只要掌握正确技能,那么大家都会乐于去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便不再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