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讲清楚古中国的逻辑学
中国古代究竟有没有逻辑?今天的绝大多数人是持否定态度。缺乏哲学、宗教和逻辑,大抵已经成为很多人口中的中华文明三大罪状。哲学、宗教在《碧波谈国学》系列已经谈了不少了,相信认真读过本公共微信号的朋友对此已经有了较多认识。今天我们就来谈逻辑。
当然,还有不少热爱中华文明的朋友,认为古中国也是有逻辑学的,只不过这个逻辑跟西方的形式逻辑不一样,具体怎么个不一样法,各有各的说法。但总之,基本上所有人都承认,古中国是没有可以与古希腊同类的逻辑学的,即使有,那也是极为幼稚,不可与古希腊形式逻辑相提并论。
这个问题很严重。如果说哲学是科学的指路灯,那么以古希腊为代表的形式逻辑就是科学的双脚。现在不管中华文明有什么逻辑,只要没有形式逻辑,那中华文明就跟科学不搭界。
所以好多维护中华文明的朋友,因此竟然开始反科学了,说什么科学主义是西方糟粕,从而走上玄学道路。
因此,我们在这里全面系统地比较古中国和古希腊的逻辑学,就十分必要。
古中国和古希腊分别是如何定义“逻辑”的?
我们经常听到、也经常自己在讲“逻辑”这个词,但什么是“逻辑”,一问十有八九不知道。
其实“逻辑”的含义很简单,就是“语言”。“逻辑”这个词,来自古希腊语“logos”的音译,“logos”的意思是“词语”或“言语”。
中国古代可没有“logos”这个词,但表述同样内容的有没有呢?那当然必须得有。公元前400多年墨子在《墨经》中称之为“辩”。“辩”包括“名”、“辞”、“说”,即概念、判断和推理,这正是逻辑的三大基本要素。看看,中国的定义是很准确的。
古中国领先世界的形式逻辑三大基本规律
今天我们都知道,形式逻辑有三大基本规律: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这三大规律来自于亚里士多德。同一律的含义是,任何概念一旦定义,就必须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排中律的含义是,任何命题要么真,要么假,不能有真和假之外的状态,即不能既不真又不假;矛盾律的含义是,任何命题,不能既真又假。
但是,远在亚里士多德100多年前,墨子在《墨经》中已经用一段话,集中阐述了形式逻辑三大基本规律。
《墨经》说:“正名者彼此。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此也(《墨经.经说下》)。”
“正名者彼此”即排中律:没有彼此之外的状态。
“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即同一律:彼的含义只能止于彼,此的含义只能止于此,不能一会彼一会此。
“彼此不可,彼且此也”即矛盾律:彼和此不能并存。
并且墨子指出,若违反矛盾律,将得到任意结论:“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此也”。这正是对现代逻辑中,违反矛盾律的系统可以推导出任何结论的描述。
《墨经》将排中律放在第一位,因为排中律首先确定状态范围,然后同一律才能谈属于何种状态,以及矛盾律谈状态之间关系。
《墨经》关于这几大逻辑基本定律的描述,是在同一段话中一气呵成,而不是分散在《墨经》的书的各个部分,因此具有整体的系统性。
亚里士多德生于公元前384年,而墨子生于公元前468年。墨子对于形式逻辑的系统阐述,早了西方将近100年。可叹今天人们只知道亚氏逻辑,却忘记了形式逻辑切切实实发源于中国本土。
如果《墨经》仅仅讲述了逻辑是什么,以及给出了形式逻辑三大基本规律,它还谈不上是整个逻辑系统。我们随后的公共微信号中将进一步对比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讲述古代中国形式逻辑的推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