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规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也是网络交易赋予消费者的“后悔权”。这起退货事件的买家,可以看得出,打一开始就瞄准了这条规定,恰好在第七天的时候选择七天无理由退货,可谓“精心策划”。既满足了自己出行晒朋友圈炫耀的需求,又不用花一分钱,打得一手如意算盘。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淘宝买家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卖家好像必须要吃了这个哑巴亏。这就是法律规定可能产生的不协调之处,当然,规定本身就是像消费者倾斜的,这个没问题。问题在于,道德底下的人,总是会突破诚信底线,利用规则伤害其他人的道德情感。这并不利于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也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淘宝卖家该当如何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买家要保证退回来的商品完好,也就是说你退也可以,但是商品必须是完好的,这样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然而,我们并不能据此来否定七天无理由退换的合理性和普适性。像这样的买家毕竟还是少数,需要用道德来加以规范,对卖家而言,即便真的退货,但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话,损失还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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