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可以将律所的账外资产“账内化”,律所的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可以通过折旧、摊销的方式在当期通过成本费用扣除,从而实现节税的目的,等等。
方式3:争取区域性优惠政策(税率方面)
对于一些大型律所,可以考虑在有税收优惠的地区设立分所等相关机构,争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要充分考政策虑颁布单位、法律效力以及执行的稳定性和实际效果。
方式4:争取地方财政返还(政府扶持)
个人所得税属于国家、地方共享税,具体由地税机关征管。按照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为60%:40%。部分地区为了吸引投资,针对地方收入部分给与投资者一定的税收返还,比例最高可达60-70%,因此,对于部分投资区域广泛的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这些地区的政策,实现个税的合理筹划。
比如,在开发区、高新区、孵化基地等设立律所、机构,争取财政资金补贴。
方式5:分离职能(业务流程)
中大型律师事务所堪比中大型企业,在信息技术、品牌运营、人才培训、市场营销、管理咨询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服务需求,通过成立专门服务公司,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合理降低税负:
第一,律所通过采购专门服务公司的各类服务,可以取得合规发票等扣除/抵扣凭证,实现个税、增值税的扣除最大化。从财务角度看,通过成立专门的公司,也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律所的利润率。
第二,在采购专门公司的服务中,可以采取灵活的定价策略,通过合理的定价,将律所部分超额利润通过转让定价的方式留存到专业公司,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不分配利润不会产生个税问题,出现亏损可以后续年度留抵,可以起到“调节”利润的功能。但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定价面临一定的纳税调整风险。